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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圖一︰六堆科舉會贊助忠義亭修築
圖一︰六堆科舉會贊助忠義亭修築

六堆進士黃驤雲

文/楊欽堯/本館編輯組專案助理

  黃驤雲(榜名龍光,生卒年不詳)出身仕宦之家,為六堆首位進士。依照《淡水廳志》(註一)記載︰
    
    黃驤雲,字雨生,中港頭份莊人,籍嘉應州,參將清泰子。道光己丑進士,籤分工部。

  他的祖籍為廣東鎮平(今蕉嶺),其父親為黃清泰(字淡川)早先居住在美濃竹頭角地區,所以父子世居美濃地區,應算是美濃人。黃清泰在乾隆51年(1786)林爽文之亂時奉命率領鄉勇保衛鄉土有功,為軍功義首,戰功賞七品軍功官銜。而歷任嘉慶11年(1806)竹塹守備,占艋舺都司缺。艋舺營改為游擊編制後,又擔任艋舺營游擊,再調任彰化都司及嘉義都司等職,因深得總兵武隆阿的重用,提拔他擔任標中營游擊。艋舺營改參將編制時,清泰被授以署參將(占參將缺)。其有二子,長子奎光,為國子監生,曾為美濃庄管事,次子即是龍光(驤雲),六堆人亦稱之金團。

  黃驤雲稍長入泮臺灣縣學,後轉往福州鰲峰書院就讀,十年未歸故里。嘉慶24年(1819)黃驤雲中舉之後,在臺閩人認為「粵人不應該來爭閩籍解額」,最後官方判決為「在臺灣縣入學(考取秀才)即應在福建鄉試,中舉後仍當以福建舉人之資格上京赴考」。所以他在當時六堆鄉親資助下順利取得舉人資格,以後六堆鄉親為幫助六堆子弟,以募集財力贊助其科舉考試費用,將募集款購以田三甲餘,加上內埔不知名婦人捐田三甲餘,兩筆共六甲餘,將每年歲收穀物所得之利息,以為補助六堆人士赴福建鄉試或上京赴考進士之用,這就是「六堆科舉會」的由來。(曾彩金編《六堆忠義祠人文與歷史》,頁54-55)黃驤雲於是帶著六堆人期待,於道光9年(1829)己丑進京赴考,後取得進士及第,成為六堆地區第一位進士。朝廷授以黃驤雲工部主事之職,不久母病而告假回籍,回台就遇上張丙事件。

  朱一貴事件之後下淡水粵民在歷經民變而團結成為生命共同體,逐漸形成六堆雛形。但六堆人為了資源爭奪不時與閩籍人士發生摩擦衝突,官方面對六堆日益強大的勢力下,為了防範不得不採取分而治之。到了道光十二年(1832年)冬張丙、許成事件「而鳳山粵莊奸民李受,又乘間假義民旗,焚殺閩莊阿里港七十餘處。凡三閱月,而事平。」(周凱〈記臺灣張丙之亂〉)事件之後使得粵方與官方採取不同立場,雙方關係變得緊張。由於六堆副總理李受趁機攻擊閩莊行為,使得六堆群眾的行為難以掌控,將原本平亂演變為分類械鬥,結果官方迴護閩人而處罰粵民,而犧牲不少六堆人士。

  黃驤雲受到官方臺灣道平慶之委任,勸說粵人約束子弟,不得出外滋事。黃驤雲依令行事,曉諭庄民不可生事,並由各粵庄總理照函傳抄張貼公所。(註二)當里港閩庄難民得知黃驤雲曾經寄信回庄之事,就懷疑他串通舉人曾偉中、監生李受起釁滋事,乃具詞控告他。黃驤雲為表明心跡,挈其妻子送郡質官,自隨官兵親赴各莊,出資購買線民,搜捕匪犯,不遺餘力,又捐買穀石,發放給顛沛流離的貧民,經過三個月而正兇捕獲,閩粵二庄息事無恙。(註三)黃驤雲傾力協助官府,避免更多無辜的人受到傷害,並減緩閩粵之間的結怨仇殺行為。使得官方得以三個月的時間內,將六堆總理曾偉中、副總理李受,以及番割事件中的楊石二老、廖芋頭、全數捕治。官方要求交出人犯時,他請其僕人黃圈定、倖新容二人頂罪,不致於連累更多無辜的人。(《美濃鎮誌》下冊,頁1022)光緒年間宋九雲所編纂《臺南東粵義民誌》描述六堆客庄認為當時福建陸路提督馬濟勝受賄,才冤屈曾偉中及六堆義民們,才使得六堆人原本為支持政府的態度,經過李受事件大受打擊,不再積極地出堆,造成日後六堆與官方關係轉變之重要因素之一。

  然而黃驤雲的行為並未獲得六堆民眾的諒解,導致部分六堆客家人以及被捕百餘罪犯的家屬,對之頗為怨恨,以諺語諷刺他︰「上庄金團真無情,帶起官兵捉粵人;殺了幾多青頭子,害了幾多好漢人。」(鍾壬壽《六堆客家鄉土誌》)此使其不能安處鄉閭,可能是黃驤雲後來移居頭份的原因。

  搬遷至頭份黃驤雲,培育有五子,以延祐、延祚兩位皆中舉人,堪稱為書香世家。他後來還不拘限於閩粵兩籍,慧眼獨具將其女兒嫁給新竹名士林占梅。六堆另一進士張維垣辭官後,接受表兄黃廷祚之邀請,舉家北遷定居頭份莊。據傳黃驤雲後人仍定居於苗栗縣頭份鎮,這就是他何以記載為中港頭份人的原因。

註一︰(清)陳培桂著,《淡水廳志》卷9,列傳2(臺北市︰臺灣銀行經濟硏究室,1963),頁271。
註二︰國立故宮博物院藏《軍機處檔》〈瑚松額等奏臺匪盪平情形由〉第66529號
註三︰《大清實錄‧宣宗朝》卷239(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16-17。

圖一︰六堆科舉會贊助忠義亭修築
圖二︰歷代六堆總理、副總理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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