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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譜曲後的臺中縣歌
譜曲後的臺中縣歌

張達修與臺中縣歌軼事

文/林文龍/本館編輯組研究員

  臺灣光復之初,行政區大抵仍沿用日治時期舊制,再稍作變革,將日治末期的州廳改為縣。至民國39年實施地方自治,才全面調整臺灣省行政區域為5市16縣。依據文獻記載,早在日治時期,臺灣各州已經有「州歌」的出現。新縣市紛紛成立,自然也帶動了縣市歌製作風潮。其中臺中縣長林鶴年,素有「音樂縣長」之稱,在他任內辦理縣歌徵選,又親自譜曲,舉辦縣歌發表音樂會,在所有縣市歌當中獨領風騷,最具特色。且縣歌歌詞徵選,由著名漢詩人張達修榮膺首選,尤屬難得。其間,還發生了一點小插曲,爰參考當年剪報及張達修家書,略作回顧。

  依據當年報紙刊載,「新臺中縣歌」的公開徵選,是在41年8月間。由縣政府成立甄選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務。應徵的歌詞共有五十餘首。9月下旬,歌詞評選完竣,10月1日,正式公開發表。第一名張達修,獎金五百元;第二名孟薰,獎金二百元;第三名陳中流、桑桂貞,獎金各五十元。第一名張達修所撰歌詞如次:

  大哉臺中,大哉臺中。
  天然形勝,靈秀所鍾。
  大甲溪流,迴環利澤永無窮。
  氣候和,物產豐。
  衣食足,禮義崇。
  人文蔚起,自治成風。
  緬懷逢甲,效法成功。
  努力前進,積健為雄。
  是中興基地,是建國前鋒。
  揚中華之燦爛,耀民族之光芒。
  大哉臺中,大哉臺中。

依照縣歌甄選給獎辦法,第一名獎金五百元;第二名獎金二百元;第三名獎金一百元,因第三名有兩人並列,各得五十元。

  9月26日,張達修得知榮獲臺中縣歌第一名,又獲得在當時不算小數目的五百元獎金,自然喜出望外,立刻寫信告訴因政治案件遠在綠島服刑的獨子張振騰。家書中兩度提及,說是:

「前月臺中縣徵募縣歌,於日昨發表,我作一首『大哉臺中』,入選第一,決定為臺中縣歌,現正由林鶴年先生作曲,定十月一日正式發表,並開演奏大會,今後此臺中縣歌,將永遠為萬人傳唱,為今年繼詩人節中元(第一)之喜事,吾兒聞此,當亦雀躍。」(9月26日)

「月前臺中縣徵募新臺中縣歌,余應徵一首,入選第一名,受獎五百元,現正由縣長作曲,按來月中開演奏會,今後該縣歌得為數十萬之縣人傳唱,名以歌傳,亦大喜事,並此告聞。」(按信未押日期,可能稍後)

  詩人的喜悅,溢於言表,從信中尚能感受得到。臺中縣歌由縣長林鶴年譜曲,再開演奏發表會,這都是既定的方式,詩人在9月26日已經獲得得獎訊息,並說:「現正由林鶴年先生作曲,定10月1日正式發表,並開演奏大會。」10月1日正式發表,應該只是甄選辦法所預定公告入選歌詞時間,譜曲、演奏會仍須一段時間,此由剪報資料新聞發稿時間為10月4日,可知這時的「正式發表」並未包括演奏會。因此稍後的家書,則改稱:「現正由縣長作曲,按來月中開演奏會。」此信約發於10月上旬,公開發表之後,「來月」指的就是11月,但家書中不再出現演奏會報導,令人不解。

  古人說:「譽之所至,謗即隨之」,臺中縣歌歌詞亦復如是,歌詞公佈後的10月18日,民聲日報便出現了作者王野的批判文字,題為〈我對新臺中縣歌的意見〉,說:「總觀全篇文字大體尚稱通順,但仔細推敲則有問題」,在他「仔細推敲」之下,從「大哉臺中」開始,每句無一不是問題。最後作下結論:「為了獎勵寫作,將這篇歌詞列為一等則可,如果以之充作縣歌,筆者認為不可。」並建議將全部應徵作品公開發表,「俾使大家研究以作縣歌之決定」。

  為了平息爭議,臺中縣政府乃公開徵求修改歌詞,見於10月22日民聲日報「豐原通訊」,惟具修改資格者僅限於縣府教育科、各縣立中學及圖書館人員。於是民聲日報又出現署名「愚明」的〈我對臺中縣歌研究的經過〉,此一「研究」,更極盡吹求,還找來國歌歌詞加以比較,結論是「不惟易犯獺祭的毛病,且難以構成精確歌詞」。

  修改過程如何不得而知,但依據譜曲之後的臺中縣歌,確為經過修改的版本,推測應該經過審慎的會議,集思廣益而成。歌詞如次:

   大哉臺中,大哉臺中。
   天然形勝,靈秀所鍾。
   八仙山聳,三溪流瀜,迴環利澤永無窮。
   氣候和,物產豐。
   衣食足,禮義崇。
   人文蔚起,忠勇成風。
   緬懷逢甲,效法成功。
   新興縣治,居首要衝,
   努力奮鬥,積健便為雄。
   是中興基地,是建國前鋒。
   揚我中華民族之光榮,進世界於大同
   大哉臺中,大哉臺中,大哉臺中

  粗體字部分是經過修改的詞句,這些詞句某些經過合併,再予增補,除了時代背景因素,亦有配合曲調之音節,至此臺中縣歌終於拍板定案,再經林鶴年縣長譜曲,數十年間,成為各級學校傳唱的歌曲。時代變遷,縣歌之風逐漸式微。最近本館史蹟大樓「記憶深處の痕跡」特展,展出品有臺中縣歌印刷實物,爰掇拾斷簡零篇,草為短文,作為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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