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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臺灣列紳傳》封面
《臺灣列紳傳》封面

《臺灣列紳傳》

文/許書維/本館整理組研究助理

鷹取田一郎編,臺灣總督府出版
大正5年(1916)出版

  繼本電子報第48期《臺灣孝節錄》後,本期賡續介紹相同具有研究價值的《臺灣列紳傳》。與《臺灣孝節錄》相同,兩本圖書都是為了緩和大正4年(1915)西來庵事件帶給總督府的衝擊及宣揚傳統儒家價值這種目的下的產物。由臺灣總督府委託鷹取田一郎所編,內容為臺灣總督府曾授紳章之一千餘名臺人簡要傳記,同時編者也為此獲得臺灣總督府之現金獎賞(見下圖1、2)。

  明治29年(1896)臺灣總督府以優卹遺賢、慰撫逸民、勸獎德化及維持風教為由,於10月23日以府令第五十號公布「臺灣紳章條規」(見圖3),其規定共有四條:1. 臺灣人民中有學識、資望者,照本條規給與紳章;2. 紳章准本人佩帶;3. 收受紳章人員若有不當行為時,將之收回;4.紳章樣式如左(樣式省略)以供遵循。此後,臺灣總督府便依據此府令暨內規辦理核發紳章,期間若有收回紳章、收受者死亡繳回及補發等事項,皆以告示或彙報的方式刊行於臺灣總督府府報,告知臺灣人民。大正5年(1916)發行之《臺灣列紳傳》中,有為處理西來庵事件來臺之下村宏民政長官(接任辭職之內田嘉吉),於序文中提及:「紳章條規優卹前朝遺賢,並勸獎鄉黨模楷,……,今算所授紳章,自條規設定之始,以迄今日,鄉賢莊者,……,凡一千有餘名。已入鬼籍者,不亦鮮。今而不立其傳記,應雖有殊功偉德非常之跡,千古堙滅而不著如此畢矣。遺憾何忍哉?於是乎考定紳章佩有者,閱歷逸聞,命編次《臺灣列紳傳》,或以補足文獻乎?讀者庶幾以知雍熙之和,遠有其由來。」由此可知,當時日本當局繼「臺灣紳章條規」公布後,欲藉本書再度籠絡臺灣人民,重建禮教傳統,以利統治政策之推行。

  《臺灣列紳傳》分別以仕紳之姓氏與出生地做為分類,俾供查詢;文中除詳述該仕紳之生平、事蹟及住址外,多加以詳述自乙未變革(甲午戰爭)後,對日本當局的貢獻、協助,宣揚意味極為濃厚,如辜顯榮之列傳寫道:「乙末割讓之時,我軍已上陸於三貂角,人心鼎沸,紛擾不可名狀。君單身赴基隆,表誠皇師,邀到於臺北,從南進軍而有功。……」;但我們仍可透過本書掌握臺灣各地菁英分子於日本領臺前後之動向,若是加上本館收藏之臺灣總督府檔案、田野調查的考證資料,定能對各仕紳之家族發展史、事業等脈絡有更清楚的掌握。現除本館(複印本)外,另有臺灣分館、政大圖書館有館藏,更有華夏書坊於民國98年亦發行新版,皆可作為閱覽、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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