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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臺灣省政府委員會成立會暨第1次會議(省府委員會議檔案00501000102)
圖1:臺灣省政府委員會成立會暨第1次會議(省府委員會議檔案00501000102)

我本將心照明月-在省府委員會議檔案中遇見林獻堂

文/蕭碧珍/整理組編纂

  民國36(1947)年因228事件救助嚴家淦等,而被臺中市黨部認為「深明大義,守正不阿,擁護本黨,分化奸徒力量」的臺灣政治領袖-林獻堂,在臺灣省政府改制時被任命為臺灣省政府委員。臺灣省政府委員會成立會暨第一次會議紀錄出席者名單,林獻堂名字赫然在列(如圖1)。

  剛改組的臺灣省政府採委員合議制,由委員組織省政府委員會,行使職權。省政府委員會就行政系統而言,乃省政府一級機關,也是省政府之決策機構及施政領導中心。官派時期的臺灣省政府委員會,是臺灣省政推動的中樞,所有省政決策大事均須透過省政府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形式上省政府委員會雖由各個不同委員所組成,但在實際運作及精神上,卻是一個整體,以主席名義對外行文。

  省府委員會議每周召開會議一次。林氏曾在第3次省府委員會議(民國36年5月30日召開)臨時討論事項時,提出「改正本省地方行政區域」建議案。林氏認為沿襲日本政府舊制之地方行政區域,導致基隆、臺北、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等9個省轄市,除臺北市外,其餘因區域過小,財政無法獨立未能具備存立條件;另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5大縣,則區域過大,緣是每有一件事要經中間機關(區署)而後得達縣府,速者3、4日,遲者2旬餘。此二重麻煩造成臺灣省行政上之大障礙,因而在省府改組伊始、萬事待興之際,實有重加檢討之必要。

林獻堂建議行政區域改正意見如次:
(甲)將現有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五縣改為宜蘭、基隆、臺北、桃園、中壢、新竹、竹南、苗栗、大甲、臺中、彰化、南投、斗六、嘉義、新營、臺南、岡山、高雄、屏東共計19縣,而澎湖、花蓮、臺東三小縣仍舊存置。
(乙)廢止全省40餘區,加強縣轄市鄉鎮之行政。
(丙)以現有9市除臺北市擁有25萬以上之人口者為省轄市外,其餘均為縣轄市。
其主張地方行政區域經此劃分,可達到:
(一)範圍縮小事務可期敏捷。
(二)節省經費。
(三)人心面目一新(如圖2)。

  林氏相信如此一來,裨益不少,實為省民之幸、國家之幸。然此建議案經由秘書處召開會議審查,並於同年10月31日第23次委員會議提列審查意見,以「改正本省地方行政區域案,牽涉甚多,影響重大,擬再行研討,暫維現狀。」而予以擱置(如圖3)。

  在省府委員會議檔案中,有關林獻堂提出建議案,僅見此件。其餘與林氏相關以請假單居多,曾多次以身體不適及家事所纏等由(註一),未出席省府委員會議。對照其日後出走日本(註二),彼此之間是否有所關聯,則待有心人士進一步探究。

註一:〈第11次省府委員會議〉,1947年8月1日;〈第13次省府委員會議〉,1947年8月15日;〈第20次省府委員會議〉,1947年10月3日;〈第27次省府委員會議〉,1947年11月21 日。
註二:黃富三著,《林獻堂傳》,(臺灣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11月),頁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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