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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汕頭當地日商陳請日本官方處理中國抵制日貨運動(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59390170271)
汕頭當地日商陳請日本官方處理中國抵制日貨運動(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59390170271)

從檔案看1915年中國汕頭的「抵制日貨」運動

文/黃得峰/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自1915年1月日本向中國袁世凱提出「21條」中日條約以來,反日輿論逐漸沸騰,各地商賈、學生、僑民紛紛集會或投書報刊,並串聯全國抗議、譴責日本的侵略行徑,同時各地也逐漸出現拒用日貨的聲音,3月16日上海率先發起抵制日貨運動,獲得了各地廣大迴響,「抵制日貨」頓時成了一股橫掃全中國的熱潮。
  當年6月,汕頭當地日商在抵制日貨運動下生意一落千丈,身家生命大受威脅,故聯名呈請外務大臣提供協助,函中曾提及當地反日情況如下﹕

1、當地無賴以各種名義組織某某團體,威脅經辦日本商品之商賈並脅迫日本人雇用之中國人辭職。
2、以勸募救國儲金之美名,於市內到處舉行集會,極盡煽動排斥日貨之能事。
3、有立於街路群眾之中,自稱為排斥日貨之先驅,摔毀日製陶器而引以為傲者。
4、最甚者,將日本製綿布纏繞於野狗身上,高聲叫囔此粗布適合作為獸衣,極盡侮辱日本人能事之狂妄者。
5、於市內繁華場所高吊穿著日本服裝之稻草人,讓經過其下方之中國人予以毆打而大聲叫好,其間蘊藏著某種危險思想之胚胎,令人不寒而慄。
6、表面上雖無明文記載排斥日貨,但在市內廣為散佈註明日本製商品、商標種類之傳單,暗中煽動不得購買此等商品。

其他此類行為不勝枚舉,而日本領事雖然多次警告中國官憲必須特別嚴格加以取締,中國官憲不僅毫不出手鎮壓,反而唆使中國巡警等暗中探查日商之行動,甚至有暗自與排日團體互通氣息之跡象。

  抵制運動對船舶業者也有不少傷害,以汕頭港為例,汕頭自5月27日起對酒類、6月17日起對火柴實施抵制,另又決議自6月2日起對搭乘日本船舶者科以十圓罰款。6月16日之後汕頭幾乎已無貨客出入。
另根據商船公司汕頭代理店布拉雷(Bradley)於6月14日報告商船支店函中也言及﹕

當地之抵制事件至今仍處於激烈狀態,當地到岸之日本貨物,除非貨主保證不會對代理店造成困擾及損失,否則代理店將拒絕受理卸貨,惟目前僅限於日本火柴及日本雜貨,其他貨物不論任何國家之產品尚未出現排斥之現象,無礙運輸作業。而本地執行裝卸作業之船夫、碼頭工人等原本即屬於靠勞動糊口階級,欲使其停止裝卸日本貨物,必須給予相對之酬勞,故目前尚未加入抵制運動。此次「抵制事件」因中國人不夠團結,應不致持續太久。

  布拉雷不幸言中,在袁世凱嚴格督促下,各地官署出動軍警,逮捕愛國群眾,鎮壓反日熱潮,7月以後,抵制運動已逐漸消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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