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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間文學研究》封面
《臺灣民間文學研究》封面

《臺灣民間文學研究》

文/沈毓萍/本館整理組研究助理

書名:臺灣民間文學研究
作者:施翠峰
出版日期:民國71年

  古老的信仰、習俗或故事,常常是沒有文字可供記載的時代產物,因為某種共通的性質而被承認或保存,藉著習俗與傳襲,再加上因時代變遷融入不同的質素形成該民族獨有的文學。在現代,逐漸地採用科學的觀點與方法,研究這些傳承的事物,並加以正確的觀察與歸納推論,統稱此類範疇的文學為「民間文學」。

  本書名稱雖以「臺灣民間文學研究」為題,然作者實就民間文學中「民譚」(亦可稱「民話」)一類加以整理、解釋,選擇臺灣民譚中故事完整度較高,且較具可讀性者來研究;題材的選擇多樣性,盡量避免選用主題相近者。部分傳自清代之民譚,選用故事中有加添臺灣的鄉土性者,過於保留中國母型者則避免選用。作者依其輯錄的故事內容將臺灣民譚分為六種類型,並在各類型中列舉數個故事說明、介紹,以下擇要分述之。

  第一類型:道德譚。如〈螞蟻報恩〉、〈李五造橋〉、〈蛇郎君〉等故事,蘊含「懲惡勸善」的觀念及教化的精神。「文以載道」一直是中華文化的基本精神,臺灣的民俗文學亦強烈帶有此種傾向,儒教思想或佛教的因果觀念為此類民譚形成的重要因素。

  第二類型:笑譚。在民俗學上可再細分為誇大譚、模仿譚、愚笨譚等。無論哪一種類型,故事的本質表現在其滑稽感或幽默感上。除了富含幽默感,此類民譚往往透過詼諧的方式,對社會的惡習或人性的弱點加以諷刺或剖析。

  第三類型:機智譚。故事中的主角往往發揮高度智慧或採用出人意料之外的方法來解決難題。如〈雞賊〉故事中,知縣用審理廁所木踏板的方式,找出偷了雞販雞隻的賊。

  第四類型:動物譚。在民間故事中說明動物的由來者屬於傳說的範疇,民譚中的動物譚則是說明動物之間的糾葛關係。相較於歐洲、日本、韓國地區之民譚,臺灣民譚中以動物為主角者十分稀少。書中僅列舉〈獅皮〉、〈狐和豬的比賽〉、〈鶴與龜〉三則故事為證。

  第五類型:怪異譚。怪異譚是動物、植物或自然現象積年累月,變成具有異於常情的能力,甚至於變成另外一「物」,做出好事或壞事。此類型民譚的發生,主要是人類有著萬物精靈觀信仰,使得這些物品在民譚的世界裡活躍、變幻。這類型的民譚比一般民譚帶有更強烈的虛構性格,先民創作這種故事時,往往需具有超出想像的想像力才能成就一則故事。

  第六類型:宿命譚。臺灣經歷過多次混亂的時代,所以宿命論從清初以來便強烈地生根在民間,因此在臺灣民譚中強調命運的故事很多,但是總結來說皆包含一個特色,即故事結尾往往以「塞翁失馬」的方式作結,強調、凸顯人生中的積極、光明面。

  對於民譚的分類方法,以芬蘭學派(註)之分類法最廣為運用,以上六種類型為作者整理臺灣民譚後自訂之區分法,雖然有異於芬蘭學派,但卻更能適切地應用於臺灣民譚的類型及特色。透過作者的採輯、整理,讓我們得以從這些民譚中一窺早期發生時的臺灣社會或信仰背景,並為臺灣民間文學留下珍貴的文字資料。



註:
由於民間文學在流傳過程中,或多或少與流傳地的文學產生聯繫、影響,因此各地的民間文學多有互相重疊、指涉的情形;國際間便普遍採用芬蘭學者阿爾奈-湯普森分類法(Aarne-Thompson classification system),簡稱AT分類法,將歐洲民間故事歸納整理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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