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鑒於地方歷史文獻對國家民族認識發展的重要,於民國37年6月1日成立臺灣省通志館,專責辦理臺灣省通志之纂修,民國38年7月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除設委員、編纂從事文獻研究工作外,並分設編纂組、採集組及整理組,以負責臺灣省文獻史料的採集、整理、典藏、文獻書刊的出版及史志的纂修。及至民國47年配合組織調整,改隸民政廳;民國86年7月改隸文化處;民國88年7月因應臺灣省政府業務功能與組織調整,再度隸屬臺灣省政府;民國91年1月1日改隸國史館,更名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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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位於臺北市延平南路舊址辦公室(民國50年間)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委員會議後留影(53.01.25)照片,共19位人士合影。
臺灣省文獻會位於台北市延平北路舊址辦公室(民國50年間)
本會委員會議後留影(53.01.25)
民國91年1月1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開啟了原文獻會的新頁,這個原就頗具文獻專業形象的機關,豐富的臺灣史料典藏,加上文獻、文物及史蹟三大樓的逐步完成,內部展示功能的充實,賡續完成入口意象、館史室的籌設及文獻步道的修建,使得內外軟硬體建設益臻完善。除緬懷彰顯文獻先賢、先哲卓越貢獻與無怨無悔的付出外,更具有見賢思齊與歷史文獻傳承之深遠意涵。然而時勢潮流不斷遞變,在既有的基礎上,追求創新與突破,未來將朝三項政策重點推動發展:
一、結合社會大眾,致力大眾史學推廣
發揚臺灣文獻為目標的施政導向,結合國內外相關學者專家、地方文史工作者及學術團體機構,鼓勵及協助社會大眾,從事有關大眾史學的推廣與應用,以達教育與學術交流之目的。
二、形塑臺灣文獻史料中心
館藏許多珍貴的史料,例如:臺灣總督府檔案、專賣局檔案、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省級機關檔案、古文書、碑碣拓本、日文古籍、民俗文物等等,都是推廣臺灣文獻的無價寶藏。珍視整理各類檔案,加強蒐集古文書、獎勵民間捐贈文物,充實館藏。並將檔案、古文書、碑碣拓本與臺灣民俗文物等,逐步進行整編及數位化,期望結合各界力量,將臺灣文獻館形塑成為「臺灣文獻史料中心」。
三、推展臺灣歷史文化研究園區
臺灣歷史文化,是國家的根本,為順應時代潮流,推廣臺灣歷史文化,使國人有機會接觸並認識臺灣史,將歷史、文化、教育與觀光相結合,共同創造臺灣歷史文獻綿延流長的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