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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海域交流與臺灣原住民族形成
專題名稱:海域交流與臺灣原住民族形成
主講人:劉益昌(國立成功大學考古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時間:2021年10月7日(四)14:00~16:00(13:30 開放入場)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內容簡介:
  當代臺灣是以南島文化、漢文化為主,加上其他次文化所共同形成的國家。較早的南島文化代表的人群就是臺灣的原住民族,臺灣雖然不大,但地形與生物相當複雜,原住民族也非常複雜多元,形成的過程與原因值得深入深究,建構臺灣原住民族早期的形成過程與發展,探究原住民族的真實歷史。雖然原住民族在臺灣長期居住與發展,卻沒有文字記錄發展過程與歷史,只有以口傳的方式保存祖先來源的傳說,因而無法真確的說明祖先遷移或形成的過程,因此必須透過科學研究的方法,重新建構一套完整的臺灣原住民族形成過程,完成臺灣原住民族歷史建構,也才能完成整體臺灣歷史。臺灣考古學的研究結果,說明南島文化以及臺灣原住民族的形成過程,重要的因素是海域交流與互動。本次演講將透過考古學的發現,論述長時間發展而且複雜多元的臺灣原住民族。

歡迎有興趣者,蒞臨參加,相關報名方式,請逕上國史館網站查詢。
https://www.drnh.gov.tw/p/423-1003-265.php?Lang=zh-tw

臺灣文獻講座:臺灣王爺信仰
演講主題:臺灣王爺信仰
主講人:林茂賢(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學系副教授)
時間: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4:00-16:00
地點:本館文獻大樓3樓會議室

內容簡介:
  本館於2021年規劃辦理6場次臺灣文獻講座,第5場次於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邀請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學系林茂賢副教授來館,以「臺灣王爺信仰」為題進行演講。

  王爺千歲信仰屬於人鬼崇拜之類,是臺灣及中國閩南地區最為盛行的民間信仰之一,也是臺灣民間信仰的一大特色,有被稱為「千歲」、「王爺」、「王爺公」,是臺灣廟宇主祀神明僅次於土地公的信仰。

  王爺的信仰是瘟神信仰,王爺由來的傳說有36進士說,也有5秀才之說,而王爺的造型有慈眉善目型,也有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型,臺灣更有迎王爺的民俗(燒王船),尤其遇到流年不順瘟疫災難之年,迎王爺燒王船更為盛行。

  歡迎社會各界蒞臨本館聽講,讓林茂賢副教授帶領大家一同瞭解臺灣王爺信仰!

  請至本館報名系統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ww.th.gov.tw/signup/。現場座位50個,敬請提早入座。

  本年度臺灣文獻講座講題及時間詳如附表。
臺灣文獻講座:鹿港地區宗教信仰
演講主題:鹿港地區宗教信仰
主講人:陳仕賢(鹿水草堂負責人)
時間: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14:00-16:00
地點:本館文獻大樓3樓會議室

  本館於2021年規劃辦理6場次臺灣文獻講座,第6場次於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邀請鹿水草堂陳仕賢負責人蒞館,以「鹿港地區宗教信仰」為題進行演講。

  鹿港是臺灣第二個正口的港口,因此有「一府二鹿」的美譽。300年前隨著先民的移墾,原鄉的信仰也一併帶來鹿港,經調查鹿港的寺廟計有98間。在街區內約有六十餘座廟宇,是一個宗教活動頻仍的小鎮,並保留許多傳統的宗教儀式,如暗訪、送火神、送春糧、送吊、送散魂、牽”車藏”、安營犒將等,且有許多不定時舉辦的民俗活動,深具特色。

  在這二十餘年的記錄中,也發現許多宗教活動的變化。2005年起陳老師陸續前往泉州參訪與鹿港王爺廟相關的廟宇,已尋訪了南沙崗大房頭六姓府、石獅七府、泉州富美宮、獺窟六姓府、東石李王爺、深滬華峰鎮海宮、埔錦集英堂、埔錦清暉堂五王府、衙口蘇府王爺、埔錦薛大王、十三王爺等,其目的希望建構鹿港王爺信仰的相關資料。

  此次演講內容,是陳老師這二十餘年的田野踏查記實,從鹿港街鎮的發展、族群的脈絡、民間信仰的特色。精彩可期,歡迎社會各界蒞臨聽講。

  請至本館報名系統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ww.th.gov.tw/signup/。現場座位50個,敬請提早入座。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若講座延期舉辦,將於本館網頁與粉專公告相關事宜。

  本年度臺灣文獻講座講題及時間詳如附表。
 

悅讀檔案

私營移民事業之「移民獎勵要領」(1917-1923)
  1917年臺灣總督府中止在花蓮港廳下的官營移民事業,頒行「移民獎勵要領」,施行獎助私營移民事業措施。主要是針對內地人(日本人)提供移墾費用補助,土地墾成後可依豫約賣渡許可規定獲得所有權等利多條件,此項補助對象也適用於1916年度以前的移民業者及從事開墾者(註1)。

  1920年12月27日總殖第2211號府議決定,對於本島人(臺灣人)移民也應該加以保護獎勵,因此改訂「移民獎勵要領」(註2)。理由為內地農民應募移民者有逐漸減少之傾向,補充極為困難,另一方面臺東及花蓮港兩廳下人口仍然稀少,勞力甚為不足,因此,土地開發僅仰賴內地農民實在難以應付時勢之急切。但只限於臺東花蓮港兩廳下從他處移住本島移民時,才有必要給與與內地人移民同樣的保護。

  1922年4月12日總殖第3981號有關移住獎勵要領改訂之件,針對「移民獎勵要領」再予以根本的改正,重申且更具體規定對本島人移民加以保護獎勵的措施,改訂要點如下(註3):
一、補助金發給之範圍限於臺東及花蓮港廳下之業者。
二、移民雖不區分內地人、本島人或蕃人,但大體上以本島人移民為補助之標準。
三、移民讓渡地面積從原來的一甲五分以上變為一甲以上。
四、官方指定之規程改訂為:家屋讓渡款項定為從建築費中扣除補助費金額以內,而再建築之場合,則免除前次之款項,定為從再建築費中扣除補助費金額以內。
五、對於家屋建築費及灌溉排水及其他土地改良設施之補助金,一向規定於工事竣工後發給,現改為事前發給。
六、小學校授業費免除,或廢除補助。

   承辦本島人移民的臺東開拓株式會社於1923年2月6日,依據1922年改正的有關移住獎勵要領改訂之件,向總督府申請核准所訂定的移住契約、佃農契約及土地家屋讓渡等契約,其中移住契約條項等如下(臺東開拓株式會社為甲,與某為乙,締結移住契約)(註4):
  第一條 乙一向從事農業,將與妻子同伴到達甲所指定之移住地。
  第二條 乙及其家人身體強健,無遺傳性惡疾,且無危害移住地之風俗之惡癖。
  第三條 乙之移住是以永住為目的。
  第四條 甲對乙貸與由其現住地至移住地之火車、汽船費及住宿費之實際費用,移住後之第
      三年起無息三年內償還。但移住後成績良好者則免除償還。
  第五條 乙將居住之家屋由甲建築讓渡之,其費用之半額由乙於移住後第四年起無息分十年
      支付,貨款付清後接受房屋之讓渡。但其貨款不超過一百圓。
      移住後三年以內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而房屋亡失損壞時,則限於一次依照前記之方
      法再築讓渡之。於此場合,對於亡失損壞之房屋則免除繳納分期貸款。
  第六條 於前條之場合,乙提供建築材料或勞力時,甲依照下之區分,對乙減免建築費之負
      擔。
      (一)當提供相當於家屋建築費半額以上之材料及勞力時,則免除建築費之負擔,
         並直接讓渡該家屋。
      (二)當提供相當於家屋建築費一部份之材料及勞力時,則從建築費半額中扣除與
         其相當之金額,其餘額準照第五條使其支付後再讓渡該家屋。
  第七條 甲於適當之場所設置醫療所,當乙及其家人罹病時,將施以相當之治療。但依照下
      之區分而徵收藥價及處置費。
      (甲)風土病及流行病
        移住後三年內 不收費用
        移住後超過三年 徵收實際費用之半額
        移住後超過五年 徵收實際費用
      (乙)風土病及流行病以外之疾病 徵收實際費用
  第八條 甲對乙貸與其移住後一年間相當之食費,其後二年以內使其以年息一成之利息償還
      之。
  第九條 甲對乙無息貸與農具及耕牛之款項,農具貸款自移住之翌年起二年內償還,耕牛貸
      款自農具貸款償還之翌年起三年內償還。
  第十條 乙於移住地依照甲之指定從事三甲以上之開墾,且耕地之三分之二應耕作甲所指定
      之作物。
  第十一條 於乙墾成後,甲對乙讓渡包含住宅地之一甲土地,並使乙永佃二甲以上之田。但
        讓渡地之價格要以開墾實費為基礎,經總督府認可後決定之。其貨款自讓渡
        契約之翌年起無息分十年支付,償清後即移轉所有權。
        甲對於讓渡地及佃地則依照土地之狀況、開墾之難易,交付給乙相當之開墾  
        費。
  第十二條 乙依照前條獲得所有權之土地由於不得已之事情而發生必須移轉之情形時,須 
        以第十八條所定之價格讓渡給甲,不得移轉他人。但獲甲之承諾而移轉給其他
        移住者之場合則不在此限。永佃權亦準照此原則。
  第十三條 關於永佃及灌溉水則依照另外契約。
  第十四條 乙有義務服役於甲於耕地經營上認為必要之作業。
        但對於上開作業將依照難易而支給相當之工錢。
  第十五條 乙除獲得甲之承諾之場合外,不得於移住地外從事其他業務。
  第十六條 乙或其家人做出符合左之各項行為時,甲得任意解除本契約,並對正貸與中之金
        錢課以日息三錢,貸與物件亦即時返還。但若由於該解除而發生對乙及其家人
        之損害時,甲不負其責。
        (1)不履行本契約所定之義務時。
        (2)有紊亂善良之風俗或秩序之行為時。
        (3)有犯罪行為時。
  第十七條 解除本契約時,土地家屋之讓渡契約及永佃契約亦同時消滅。土地及家屋應立即
        返還給甲。但已繳納之貸款將視為使用費,歸為甲之所得。
  第十八條 土地讓渡完結後解除本契約之場合,讓渡後十年間依照第十一條乙得以讓渡原價 
        賣渡給甲。但移住後經過二十年時,則依時價。

  本件移住契約條項內容,於1923年3月29日總督田健治郎以指令第3836號認可。

  臺灣總督府中止了以非營利範疇為目的的官營移民事業後,重新修訂了移民事業的營運方針,1917年開始,透過一套「移住獎勵要領」的擬定,繼續移民政策事業的推行。在總督府的獎助與會社本身的投資下,臺東開拓株式會社得以在大正及昭和年間,透過官有原野貸渡願許可(註5)、豫約賣渡許可地(註6)、新設埤圳(註7)等開墾法令之規則,在臺東街(臺東市、卑南鄉)、鹿野區(鹿野鄉)、里壠區(關山鎮)、新開園區(池上鄉)等地,配合「移民獎勵要領」政策,擴大其私營移民事業。今日花東縱谷的月眉、池上、關山、鹿野,以及臺東市區的豐里(旭村)等鄉鎮區的建築、水利工程及聚落景觀,仍述說著過往移民事業對區域開發與聚落發展影響與痕跡。


註1:「府議決定(移住民獎勵要領)」(1917-06-08),〈大正6年6月臺灣總督府報第1308期〉,《臺灣總督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21308a003。

註2:「府議決定」(1921-01-15),〈大正10年1月臺灣總督府報第2292期〉,《臺灣總督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22292a002。

註3:「移住獎勵要領改訂ニ關スル件」(1922-01-01),〈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追加第二卷地方殖產土木〉,《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158005。

註4:「移住小作及土地家屋讓渡契約認可申請書進達ノ件」(1923-01-01),〈大正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追加第一卷文書及統計警察外事地方財務殖產土木〉,《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202019。

註5:「官有原野貸渡願許可ノ件(臺東開拓株式會社)」(1922-01-01),〈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追加第一卷警察外事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157008。「官有原野貸渡願許可ノ件(臺東開拓株式會社)」(1922-01-01),〈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追加第一卷警察外事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157009。「官有原野貸渡願許可ノ件(臺東開拓株式會社)」(1922-01-01),〈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追加第一卷警察外事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157010。

註6:「臺東開拓株式會社豫約賣渡許可地一部返地願並豫約開墾成功賣渡願許可ノ件」(1934-01-01),〈昭和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第十二卷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4188001。「豫約賣渡許可(利基利吉)」(1923-03-01),〈大正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第十三卷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3562004。「豫約賣渡許可地成功賣渡願許可(昭和九年總內第四五五號;臺東開拓會社)」(1935-01-01),〈昭和十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內務〉,《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10356001。「豫約賣渡許可地成功賣渡願許可ノ件(臺東開拓會社;昭和十年總內第八二一號等五件一括)」(1935-01-01),〈昭和十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內務〉,《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10357002。

註7:「埤圳新設認可(臺東開拓株式會社)」(1923-01-01),〈大正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十卷地方司法〉,《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170001。「埤圳新設認可ノ件(臺東廳)」(1924-06-01),〈大正十三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三十七卷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247001。「埤圳新設設計變更ノ件認可(臺東廳)」(1925-02-01),〈大正十四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八卷內務〉,《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303001。

 

民俗文物小常識

魚筌
魚筌
  魚筌是溪流中魚蝦的誘捕器具,俗稱篙仔。筌的造型如一顆砲彈彈頭,大小不一。器身用削細的小竹條為經線,細麻繩或棉繩為緯編綁而成,圓底圓身向上收口不封閉,以小蓋罩緊。在筌底內裡倒裝一個竹條編的漏斗,漏斗口縮小,魚蝦由此口進入魚筌中,就不易再游出。在魚筌內投置誘餌,放在溪流匯流處或排出來的石頭魚巷中間,漏斗口迎接水流,讓魚蝦順勢流入魚筌內。
 

臺灣人‧臺灣事

臺灣棒球運動之推手
臺灣棒球運動之推手
  謝國城,今臺南市學甲區人,大正元(1912)年2月出生。大正8(1919)年,遷居日本東京,進入東京礫川小學就讀(註2)。高中就讀日本東京府立第五中學,留學期間,結識林獻堂等人,對於旅日臺灣留學先進所倡導的民族運動,十分認同,舉凡演講、遊行,無不參與。大學進入早稻田大學就讀,受聘為《臺灣新民報》特約記者,用「長萬里」的筆名撰寫專欄,評論時政,頗富盛名(註3)。昭和10(1935)年,早稻田大學畢業,先入日本「時事新報社」,旋轉「讀賣新聞社」,擔任政經記者。昭和12(1937)年,將反日文章編輯成書,為日本政府所不容,被迫辭去工作(註4)。

  1946年,攜眷回臺,出任臺灣大公企業公司總經理,並與朱昭陽、賴永祥等人一同籌設延平學院,228事件後,延平學院被迫解散(註5)。謝氏在228事件中,因擔任「新生臺灣建設研究會」副會長受到牽連,被囚禁3天(註6)。獲釋後,盡毀日記,從此絕口不談政治(註7)。1948年,擔任「臺灣省通志館」編纂。1949年,任職臺灣省合作金庫協理。1963年,與謝東閔、吳火獅創辦新光產物保險公司。1964年,升任臺灣省合作金庫常務理事。1969年,擔任新光產物保險公司總經理,當選增額立法委員。1970年,合庫退休,轉任新光產物保險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註8)。

  1948年,謝氏擔任臺灣省棒球協會常務理事(註9),展開其推展棒球之路。1953年12月至1954年1月,安排日本早稻田大學棒球隊第1次來臺親善訪問(註10);同年,代表臺灣參與亞洲棒球聯盟的籌組事宜,並舉行第1屆亞洲盃棒球賽,臺灣代表隊在與賽4隊中敬陪末座。在謝氏的努力下, 獲得第2屆的主辦權,後來因臺灣沒有標準場地而作罷(註11)。1956年,臺灣省棒球協會改組,中華全國棒球委員會成立,續任總幹事,決心普及棒球,將重心放在學校棒球的發展(註12)。

  1956年,安排日本早稻田大學棒球隊2度來臺訪問比賽。1959年,邀請關西六大學棒球聯隊訪臺比賽。1961年,舉辦第4屆亞洲盃棒球賽。1962年,大力促成第3屆世界業餘棒球錦標賽棒球冠軍的日本熊谷隊來華訪問。1963年,日本早稻田大學及慶應大學棒球隊應邀來臺參賽。1964年,日本早稻田大學棒球隊4度來臺訪問比賽。1965年12月,邀請王貞治回國,在臺中表演「金雞獨立」打擊法。1967年,日本早稻田大學棒球隊5度來臺訪問比賽(註13)。頻繁的中日棒球交流,以及舉辦國際賽事,助益國內棒球水準的提升。

  1968年,臺東紅葉棒球隊打敗來訪的日本球隊,轟動全臺,是臺灣棒球發展的關鍵(註14),讓棒球相關人士有進軍國際的動機(註15)。1969年8月,謝氏率領金龍少棒隊赴美參加世界少棒賽,奪得冠軍,凱旋歸國。1973年,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成立,膺任理事長。1974年,少棒、青少棒與青棒於同年獲得冠軍,是臺灣首度奪得世界三級棒球錦標賽「三冠王」佳績。謝氏熱心推動棒運,先後率中華民國少年棒球隊、青少年棒球隊、青年棒球隊參加世界大賽,所獲得世界冠軍:計少棒9次、青少棒9次、青棒5次(註16)。謝氏認為提升臺灣的棒球技術一定要多與國際交流,更認為運動員不能荒廢學業,應該提供暢通的升學管道,以延續運動生命,力陳教育部,爭取青棒國手的保送資格(註17)。

  1980年12月,因心臟病,逝世於臺北馬偕醫院。畢生致力於推展臺灣的棒球運動,為臺灣的棒球運動奠下穩固的根基。因此被臺灣棒球界尊稱為「少棒之父」(註18)、「棒球之父」,直至今日,謝氏雖已離開人世,但一年一度以「謝國城」為名的棒球比賽仍沿襲著其遺志,繼續扮演著臺灣少棒運動的推手(註19)。1981年6 月20 日,以表彰其功在國家,獲總統褒揚令「少有志節,深明民族大義;我棒球運動勃興,蜚聲國際,實由其致力特多,嘉其有志竟成,足為國人楷則」(註20)。2014年,謝氏入選臺灣棒球名人堂。


註1:摘錄自王振勳、盧胡彬、郭佳玲,《臺灣全志》卷十三人物志•社會與文化篇,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民國107年,頁129-131。
註2:文多彬、徐元民,〈披荊斬棘、棒壇導師〉,《臺灣百年體育人物誌》第四輯(2009.12),頁67。
註3:龔祖遂,〈謝國城(一九一二至一九八0)〉,《中外雜誌》63卷3期(1998.3),頁89。
註4:文多彬、徐元民,〈披荊斬棘、棒壇導師〉,頁68。
註5:謝仕淵、謝佳芬,《臺灣棒球一百年》(臺北:果實出版,2003),頁70。
註6:朱昭陽,《朱昭陽回憶錄:風雨延平出清流》(臺北:前衛出版社,1994),頁120。
註7:朱昭陽,《朱昭陽回憶錄:風雨延平出清流》,頁141-142。
註8:文多彬、徐元民,〈披荊斬棘、棒壇導師〉,頁68-70。
註9: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旋動歲月:臺灣棒球百年史》(臺北:中華民國棒球協會,2006),頁 95。
註10:文多彬、徐元民,〈披荊斬棘、棒壇導師〉,頁70。
註11:謝仕淵、謝佳芬,《臺灣棒球一百年》,頁71。
註12:陳嘉謀,〈臺灣棒球運動發展之研究(1945-1968)〉(臺東:國立臺師範學院教育研究體育教學碩士論文,2002),頁16。
註13:文多彬、徐元民,〈披荊斬棘、棒壇導師〉,頁68-69。
註14:王惠民,《紅葉的故事》(臺北:民生報出版社,1994),頁50-53。
註15:姚立業,《中華青、少棒發展史實》(臺北:健行文化出版社,1983),頁32-34。
註16:林抱石,〈謝國城(1912-1980)〉,《傳記文學》38卷3期(1981.3),頁145。
註17:〈為青棒國手保送升學 謝國城在立法院提質詢〉,《聯合報》,1979年10月3日,第5版;〈青棒雙殺改判保送〉,《聯合報》,1979年10月4日,第5版。
註18:張敬果主編,《中華民國少年、青少年、青年棒球發展史實》(臺北:九鼎出版社,1983),頁 8。
註19:謝仕淵、謝佳芬,《臺灣棒球一百年》,頁70-73。
註20:國史館編印,《中華民國褒揚令集續編( 二)》(臺北:國史館,1992),頁190。
   

館藏介紹

《日治時期臺灣都市發展地圖集》
書名:《日治時期臺灣都市發展地圖集》
出版:南天書局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合作出版
出版日期:2006年7月
ISBN:978-957-638-688-6(精裝)
定價:新臺幣24,000元

內容簡介:
  本地圖集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進行都市計畫(即市區改正)所留平面圖資,目的係公衛及交通等公共基礎建設所需,圖片來源由本館所典藏臺灣總督府檔案為主、私人藏品為輔,由民間收藏家如南天書局魏德文先生等人補足。地圖架構依政策階段劃分成告示前市區計畫原案、告示後市區計畫、後續擴張計畫等三類,另有如水道管線等都市近代化相關主題地圖。

  地圖應用可呈現當時人文景觀及地理環境風貌,對於瞭解地區歷史脈絡為不可或缺史料,而本都市發展地圖集可作為研究臺灣都市轉型及政策規畫,過程的重要參考。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臺灣全志‧卷三住民志‧考古篇》
書名:《臺灣全志‧卷三住民志‧考古篇》
著者:劉益昌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
定價:新臺幣280元

簡介:
  考古學所建構的臺灣歷史,從史前到當代,清楚的說明臺灣這塊土地的歷史和文化,不是只有漢人的文化,而是一個多元複雜的文化體系。考古學告訴我們,臺灣當然不是只有四百年史!而有著更長的時間深度。

  本篇記錄著臺灣考古的過程,使我們瞭解不同時代的人們生活狀態和變化的過程,讓我們得以延伸視野,瞭解更長遠的臺灣歷史。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s://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臺灣全志‧卷三住民志‧語言篇》
書名:《臺灣全志‧卷三住民志‧語言篇》
著者:羅肇錦、陳秀琪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
定價:新臺幣260元

簡介:
  本篇把古往今來住在臺灣這塊土地,曾經使用過怎樣的語言,曾做過那些語言活動,加以記錄並分析來龍去脈。先以實際語言相關問題為主軸,聚焦臺灣閩南語、客家話、原住民語、國語,也對各種不同的名詞如河洛話、閩南話、福佬話、廈門話、福建話、鶴佬話、臺灣話,一一加以比對分析,得出較妥切的理解後,再談客家、原住民、國語的名稱,也對其源流與演變,加以探討。

  本篇內含綜說、臺灣語言分佈的概況、臺灣語言生態的變化、臺灣語言音系的描述、客家話和閩南語的接觸關係、臺灣語言的國語化、外來語言的質與量及結語等共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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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ay Bari感恩祭:館藏太魯閣族相關檔案及文物選介
  在日治時期,太魯閣族受到日本殖民政府的武力攻打與鎮壓,特別是在1914(大正3)年由總督佐久間左馬太主導並領軍的「太魯閣征伐戰役」後,族群無論在土地、人口、傳統生活與文化傳承方面,都受到毀滅性的傷害。傳統的祭儀,大約亦是在正名之後,受文化復振風潮引領,才逐漸恢復舉辦,現今官方將每年的10月15日訂定為太魯閣族的 Mgay Bari(感恩祭);在族人的傳統中,約是在每年的秋季小米收成後,由部落長老共同商定舉辦此項祭典的時間,祭典則帶有敬祖先、謝天神、慶豐收的意涵。
《如數家珍:劉峰松蒐書奇譚》
書名:《如數家珍:劉峰松蒐書奇譚》
著者:劉峰松口述,陳聰民採訪整理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10年10月
ISBN:9789860250183
定價:新臺幣250元
2021年8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
  2021年8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28種31冊、期刊計25種39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書刊。
 

館務訊息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回顧:以海為田:北臺灣大雞籠社的生計模式與地方社會變遷(1620-1900)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回顧:以海為田:北臺灣大雞籠社的生計模式與地方社會變遷(1620-1900)
2021年暑期臺灣史研習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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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獻講座:海山.海山郡.海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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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黃宏森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劉仁翔、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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