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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文化資產與文化再造:知本卑南族的文化復振
  本次演講旨在探討當今原住民運動的型態與文化復振、文化資產論述之間的關係。全球原住民運動,包括文化復振以及在自決權方面的努力,從戰後發展至今已然呈現與早期相當不一樣的面貌。許多新一代的原住民青年也在都市出生而與母文化的連帶薄弱,加上強勢語言導致母語式微,生活方式的劇烈變化,如何在「二十一世紀成為 原住民」成為全球原住民既切身又困擾的議題。而當代的臺灣原住民社會,正好處在 「文化復振」以及「文化資產運動」銜接/連(articulation)的歷史發展上。文化資產論述的發展是否有助於臺灣原住民社群重新找回文化價值的契機? 本研究以知本卑南族自1993年起始之文化復振經驗為分析對象,探討當代的原住民社群如何以「傳統文化」來回應外來力量的擾動而達到社群復權的可能。
臺灣文獻講座:戰後臺灣人權史概述:電影中的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
  本次演講者主要以影視史學的視角,透過影像與若干文學書寫,討論電影中的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呈現戰後臺灣所經歷的人權發展史。
 

悅讀檔案

戰時食糧報國運動的影響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臺灣生產的米糧除供本島消費外,亦須供應日本及海外軍隊需要,頓時感到不足。1939年5月14日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米穀移出管理令」(註1),11月1日起實施(註2)。從此禁止米穀自由運出,此即米專賣制度之實施。

  1940年9月以降,國民精神總動員於全島展開「戰時食糧報國運動」。官民一體奉行節米、供米、增產之實踐。除節米及代用食外,或設置節米日,或於食堂等處廢止或限制米食之販售,也實施米食之時間限制,以舉其實效(註3),並宣傳為前方將士節省食糧為戰時經濟道德。1941年2月起更擴大運動,首先強化國民對時局與米穀事情的認識,除原有的節米、供米、增產外,又加上敬米,並決定由各青年團、學校學生、奉公班去實施(註4)。「敬米」的實踐方式大體上是節省食物,將剩飯做成乾飯,剩餘的馬鈴薯乾燥貯存,與鄰居一同用餐等(註5)。

  此時除減少消費米之配給量外,又獎勵甘薯及其他代食品,並將代食品稱為「國民食」,以作為戰時國民必須忍耐的符號(註6)。此外,臺北為了節米而盛行食用麵包、餛飩、麵食等,尤以麵包中放入甘薯或蔬菜、馬鈴薯等餡(註7)。興亞食糧研究所以海藻與甘薯做成「海寶米」,作為代替食品(註8)。

  依照臺灣民間慣例,自然推行以甘薯粥為國民食。但恐甘薯價格上漲,故也對甘薯等食糧加強統制。1941年12月4日以律令第11號公布「臺灣米穀等應急措置令」,表明政府於米穀配給上認為有必要時,將對米穀及米穀以外之食糧農產物及其加工品進行買入及賣渡(註9),此是為了確保食糧充足而確立國防國家體制,因而必須所有的食糧進行統制。運動推行後,各州廳大致以節米一成為目標,配給米大致為每人每日2合,每月節米日有6日(註10)。

  時人有吟節米詞(註11)如下,似乎頗合乎當時實情。
  「煮飯何如煮粥強,好同兒女細商量。一升宜作三升用,兩日權充六日糧。
  有客來惟添水火,無錢節可略羹湯。莫言淡泊鮮滋味,淡泊之中滋味長。」
  
  當局為了節米而設定消費量之基準,來改正配給,即規正消費量。首先決定米生產者自家用米之基準數量。於此消費量之範圍內考慮地方實情後,使其擁有所查定之自家用消費米,其餘皆令其供出。其次,針對一般消費者決定消費米之配給基準。於此消費量之範圍內,依照地方實情,使其節省配給數量;且於實際配給時,要充分斟酌各戶家人之構成,以求得適合之配給,並另一方面獎勵節米、代用食,使其盡量節約消費(註12)。

  如當局所言,自1940年第一期作起就斷然實施消費規正,設定每人每日之消費基準量。但考慮到約兩年期間消費規正之實情,以及代用食品難以入手,發育時期青少年之成長等,而認為先前決定之消費之年齡別區分及數量多少需要修正,故自1942年第一期作米之後半段後,加以改正。改正後的基準消費量依照年齡及勞動量之輕重而有所區別,而採取重點增配主義,米生產者之消費量與重度勞動者同量,青少年及孕婦之消費量與輕度勞動者同量(註13)。但即使如此,總配給量未必增加。

  日日新報資料顯示每人每日約2合配給米,故每人每年消費額應為2 × 365 ÷ 1000(石)。且各州廳勵行戰時食糧報國運動,至少減一成配給,故1940年以後應再乘以0.9,但仍須考慮1940年以後並非純白米的問題。

  1939年12月10日以府令第137號發布米穀搗精制限規則,對於搗過米之重量為糙米重量之94%(註14)。此是因為本島大部分常用之白米是從一定重量之糙米搗出糠等約8%之物,約使其降低至5-6%,即七成到七成五,即為七分搗米。1942年12月31日以府令第238號改正搗精比例至96%,即原本搗去之8%之五分為4%,即五分搗米,或半搗米。自1943年1月1日起實施(註15)。

  因此1940-1942年為七分搗米,1943年為五分搗米。由於同樣是米,少拋光而增重有魚目混珠之嫌,應先將其變成白米再比較。故以在來白米1石=143公斤計算,而依照下面算式得出:
  〔(2 × 365 ÷ 1000 × 0.9)÷ 0.94 × 0.92〕×143 = 91.952(1940-1942年)
  〔(2 × 365 ÷ 1000 × 0.9)÷ 0.96 × 0.92〕×143 = 90.036(1943年)

  在缺少營養的副食品之情況下,一個成年人一年消耗的米量最少需120公斤白米。按《臺灣米穀要覽》、《臺灣食糧要覽》資料所載,1930年以前每人白米消費量在150公斤以上,但1930年以後逐漸下降,如上述至1940年後低落至百公斤以下。何況配給米之檢查不充分,以致常有米糠混入(註16)。如臺大理農學部敎授佐藤正一所言,「國民食」僅重視代替米,卻不重視副食品,勢必造成營養不良(註17)。

  Morgan與Liu使用成年人的平均身高,即營養狀況的指標,來代替傳統的經濟數據,探討日治時期的殖民統治對臺灣人福利的影響。臺灣人平均身高的上升表明在殖民主義下福利得到改善。在1910-1929期間,身高每十年增加1.1厘米,平均身高的持續上升表明殖民地經濟發展為臺灣人帶來了可觀的健康和福利回報。但在1930-1944期間,平均身高的增長趨勢大致停滯,再加上死亡率和發病率的增長,這突顯出殖民後期經濟政策轉變的負面影響(註18),本文或可對於其負面影響之原因提供一佐證。

備註:
註1:「臺灣米穀移出管理令」(1939年05月10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576號〉,頁23。《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3576a001。
註2:「臺灣米穀移出管理令施行期日ニ關スル件」(1939年05月16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581號〉,頁40。《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3581a002。
註3:林肇編,《臺灣食糧年鑑 昭和十七年版》(臺北:米穀食料新聞社臺灣支局,1942,頁41)。
註4:〈島民一致協力して 節米運動に邁進 時局下食糧確保に萬全〉,《臺灣日日新報》,1941-02-27:03。〈全島の若人群にも 節米運動の徹底 近く精動本部から通牒〉,《臺灣日日新報》,1941-03-05:03。
註5:〈生活の新體制へ 節米獻立を作り隣組で共同炊事 九月一日の奉公日指標〉,《臺灣日日新報》,1941-08-09:n02。
註6:〈國民食を宣傳 全島あげて節米運動〉,《臺灣日日新報》,1941-01-29:n02。
註7:〈國民食とバン 馬鈴薯五割のもの〉,《臺灣日日新報》,1941-03-15:02。
註8:〈海藻と甘藷で 立派な節米食〉,《臺灣日日新報》,1941-07-28:03。
註9:「臺灣米穀等應急措置令(號外)」(1941年12月04日),〈臺灣總督府府報〉號外,頁01。《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4355e001。
註10:〈配給米一人當り二合二勺に引下〉,《臺灣日日新報》,1940-03-27:07。〈澎湖民も節米 一日一人二合配給〉,《臺灣日日新報》,1940-04-03:05。〈節米を强化 年齡別に配給〉,《臺灣日日新報》,1940-04-03:05。〈臺南の節米日 月六囘に減る〉,《臺灣日日新報》,1941-06-06:04。〈貯金と節米運動 員林郡の戰捷感謝行事〉,《臺灣日日新報》,1942-03-28:04。
註11:〈節米詞〉,《臺灣日日新報》,1941-07-09:n04。
註12:同註3,頁41。
註13:同註3,頁47。
註14:「米穀搗精制限規則」(1939年12月10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755號〉,頁25。《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3755a001。
註15:「米穀搗精制限規則中改正」(1942年12月31日),〈臺灣總督府官報第224號〉,頁117。《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2030224a004。
註16:〈モミを食はすな 島都「五分搗米」に注意〉,《臺灣日日新報》,1943-01-31:02。
註17:〈臺灣の家庭 國民食の再檢討 先づ榮養知識の普及を〉,《臺灣日日新報》,1941-09-05:n03。
註18:Morgan, S. L., & Liu, S〔劉士永〕. (2007). “Was Japanese colonialism good for the welfare of Taiwanese? Stature and the standard of living.” The China Quarterly, 192: 990-1013.

 

民俗文物小常識

鰲魚
鰲魚
  鰲魚在傳統木構建築通常位於室內棟架部位中四點金柱和大通樑交接的插角位置,也是室內主要的辟邪裝飾。鰲本為海中神龜的別稱,民間喜將各類神獸附會為龍的化身,將鰲稱為龍龜,並賦予龍頭龜身的造型。由於鰲為海中之神獸,後來與蚩尾結合而成為龍頭魚身的模樣,稱為鰲魚。
 

臺灣人‧臺灣事

關心民眾與社會的文學創作者-王詩琅(1908.2.26-1984.11.6)
關心民眾與社會的文學創作者-王詩琅(1908.2.26-1984.11.6)
  王詩琅,筆名王錦江、王一剛、嗣郎等,明治41(1908)年出生於今臺北市萬華區。大正4年(1915)入秀才王采甫私塾學習漢文,愛好稗史小說,大正7(1918)年改入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第二附屬公學校(今老松國小);大正12(1923)年畢業後未再升學,曾與朋友組織互相鼓勵為宗旨的讀書會「勵學會」繼續學習,但經常受日本警察干擾而關閉。大正13(1924)年王氏因受「臺灣文化協會」啟發民眾影響,對社會、政府提高了關心。
   

館藏介紹

《臺灣全志‧卷四政治志‧行政篇》
書名:《臺灣全志‧卷四政治志‧行政篇》
著者:劉淑惠、張人傑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07年10月
定價:新臺幣237元
簡介:

  政府行政組織可說是現代國家的行動樞紐和依附的載體,在人民、領土、主權和武力之外,構成國家組成的第五個要素。我國政府組織主要區分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實際上則長期呈現4級政府組織的存在。政府行政組織是依照各種組織法、組織條例、組織規程與其他法律為依據組成的,實際上政府行政組織的組織形態與分工,為適應社會變遷與需要,幾乎長期處於調整、變動的狀態。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地址: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電話: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地址: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電話: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昭和五年國勢調查結果表:全島篇》
書名:《昭和五年國勢調查結果表:全島篇》
著者:臺灣總督官房臨時戶口調查部編纂
出版者:: 臺灣總督官房臨時戶口調查部
出版日期:昭和9(1934)年
索書號:R / 515.27 / 2620 / 1934
《淡水廳志》雕版-卷七
  《淡水廳志》成書於同治10(1871)年,前後40年歷經至少3次修志,全書有16卷,雕版約273片,本館典藏數量高達220片之多,為臺灣少見的清代方志版片。
2022年7月份編目上架圖書
  2022年7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16種16冊、期刊計20種20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書刊。
 

館務訊息

2022年暑期臺灣史研習營活動回顧
2022年暑期臺灣史研習營活動回顧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回顧:大豹群原住民的復歸三峽故土訴求及其迴響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回顧:大豹群原住民的復歸三峽故土訴求及其迴響
臺灣文獻講座:文協與農組的交互聯合:以竹林事件和二林事件為中心
臺灣文獻講座:文協與農組的交互聯合:以竹林事件和二林事件為中心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黃宏森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劉仁翔、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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