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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客家專題演講:雲林詔安客家與天地會
  本館與國史館合作,於107年1月至3月間,每月辦理一場次客家系列專題演講,地點在國史館4樓大禮堂。本年度第1場於1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所助理教授陳逸君主講「雲林詔安客家與天地會」。
 

悅讀檔案

軍需與相思樹乾皮供出運動
  日治末期由於製造皮革所需單寧鞣劑因戰爭難以進口,因而軍方決定以臺灣產的相思樹皮作為提煉栲膠的原料,以致相思樹皮頓時成為重要軍需資源。

  昭和14(1939)年3月1日總督府於正廳舉行有關相思樹皮供出協商會,召集山林課幹部、州廳林務主任等相關官員參與,決定發起「相思樹乾皮供出運動」。臺中州亦於3月13日召集各郡庶務課長、林務官等人協商此事。(註1)而新竹州當局則早已自昭和13(1938)年秋季就開始蒐集並購買製炭、枕木、坑木用之所有相思樹皮,並視之為理所當然的愛國運動。至翌年4月12日州當局又召集州下各市郡業務課長及森林主事至州會議室,協商推動相思樹乾皮供出運動,決定供出期間從4月1日起至昭和15(1940)年3月31日止一年間,每期3個月,分四期依序供出。(註2)

  昭和14(1939)年4月12日臺灣總督府以府令公布相思樹皮配給統制規則,凡直徑二寸以上之相思樹必須繳納給總督府指定之處理單位,即軍方、臺北州農會、新竹州林業組合聯合會、臺中州愛林組合、臺南州農會、高雄州農會等,違反時要處以罰金五千圓以下懲役一年以下之刑。(註3)同年5月有庄民陳土木僅因將帶皮相思樹約15斤轉賣作為枕木及薪材,此事被經濟專務探知後,隨即交由經濟保安及司法係調查。可見嚴格一斑。(註4)

  至於相思樹皮收購價格,依據昭和17(1942)年4月28日臺灣總督長谷川清發布告示第432號:依據價格等統制令第七條規定,指定相思樹乾皮最高販賣價格為每百斤4.08圓。而指明該價格為運送至最靠近生產者之車站或軍方指定倉庫之價格。且包括綑綁裝箱費。(註5)昭和19(1944)年9月19日又以告示第970號將最高價格改正為5.1圓。(註6)

  以臺中州樹皮供出程序而言,先由人民將已剝皮整理好的樹皮運至各街庄役場,由役場人員檢查後決定合格與否,再將合格之樹皮依照規定進行捆包,經由臺中州愛林組合繳納給軍方。軍方於複檢後,對合格品支付金額。臺中州愛林組合自軍方收取金額後,扣除各項經費,由各郡愛林組合支部或農業組合連合會,支付給街庄役場,再由街庄役場支付給樹皮所有者。(註7)

  剝取樹皮原則上僅限於砍伐樹木時,且剝取樹皮每片規格約一寸寬三尺長,再放入倉庫中晾乾,一旦浸潤於雨露將變黑且流失單寧質。夏季樹液流動旺盛而易剝皮,但晾乾時卻容易發霉。冬季時不易剝皮,須敲擊切口處再行剝皮。幼樹皮薄,乾燥後常會捲曲發霉,故剝皮時不能太寬。(註8)凡此種種,皆耗費不少人力心力,且須於山林間另建倉庫貯存,運送時皆賴人力搬運,相對於軍方支付的價格,實在微薄。或許正是如此緣故,才必須舉州發起供出運動吧。

  實際上既然這種活動被視為「愛國運動」,應屬於「奉獻」的義務勞動。且以新竹州而言,皆以各街庄為單位來推動供出運動並對優良市街庄加以表彰。(註9)因此,從軍方所得金額應歸於各街庄役場。也就是說,所供出的相思樹皮應被視為街庄人民集體義務勞動的結果,並無再細分給各家計單位之可能。
 
註釋

1.青木繁,《相思樹の話》(臺中:臺中州愛林組合,1939),頁10。
2.〈軍需皮革鞣用の 相思樹皮を買上ぐ 森林主事を集め適策會議〉,《臺灣日日新報》,1939-04-13,版次05。
3.《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553號,1939年4月12日,頁35。依照1939年4月12日總督小林躋造以告示第138號指定之處理相思樹乾皮之單位。
4.〈相思樹を轉賣して取調べらる〉,《臺灣日日新報》,1939-05-21,版次07。
5.《臺灣總督府官報》第22號,1942年4月28日,頁161。
6.《臺灣總督府官報》第770號,1944年9月19日,頁59。
7.青木繁,《相思樹の話》(臺中:臺中州愛林組合,1939),頁20-21。
8.青木繁,《相思樹の話》(臺中:臺中州愛林組合,1939),頁20。
9.〈『相思樹乾皮供出運動』本年度のタンニン資源確保對策【新竹州】〉,《臺灣日日新報》1943-05-01,版次02。




 

民俗文物小常識

臺灣省通志館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的緣由
臺灣省通志館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的緣由
  臺灣省通志館於民國37年6月1日成立,很快地在一年後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為什麼要改呢?可能是為了將初始的誤會改正。

  為了修纂臺灣省通志,臺灣省政府決定成立臺灣省通志館,於37年4月24日制定「臺灣省通志館組織規程」,第1條明定「臺灣省政府為編纂省志起見,依內政部頒修志事例概要之規定,設置臺灣省通志館」。在這裡,我們看到臺灣省通志館的設立依據「修志事例概要」,其實就是在18年由内政部呈奉行政院轉奉國民政府令准通行的「修志事例概要」,第一條規定「各省應於省會所在地設立省通志館」。

  省政府當時掌握到了18年的規定,卻沒有注意到,就在近期的35年10月,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及「各省市縣文獻委員會組織章程」。在地方志書纂修辦法第4條規定,「各省市縣纂修志書事宜,應由各省市縣政府促各省市縣之文獻委員會負責辦理」,也就是說,纂修志書是由文獻委員會負責。

  如此看來,在37年臺灣省政府要成立一個修纂省志的單位時,就該依據民國35年的規定,一開始就應成立「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而不是「臺灣省通志館」。

  臺灣省通志館館長林獻堂,在日記中留下紀錄顯示知情(註1),也曾向省主席魏道明表達。林獻堂在37年7月6日記「三時楊雲萍來談論通志館問題,既而林忠亦至,提出三十五年發布之文獻委員會條例,恐魏主席失斟酌,而用舊日通志館條例。雲萍言此事陳長官時內政部已有通知在案,取而閱之,便能明白也。」7月8日中的日記中記錄「信託部臺北分部本日開張,九時同金海、劍清往為招呼顧客,黃朝清亦至,陸續而來者十餘名。林忠亦至,余乃與之同會魏主席,商通志館之名稱,係用十八年發布之條例,但三十五年發布改為文獻委員會,內政部命浙江通志館改換名稱,該館對內政部陳情,謂該館修志多年將告成功,改換名稱不便,請特別許可,舊名遂蒙許可。今我臺灣初創,不如改換文獻委員會,庶免將來發生問題。主席言浙江可用特例,臺灣豈不能特例,我將告之內政部云。」

  而後旋即在38年省府委員會議第95次中提案通過,廢臺灣省通志館,立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想來,一開始成立就應是「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而卻成立了「臺灣省通志館」的誤會,考量當時的時空背景,37年決定要設臺灣省通志館之時空,是臺灣初受中華民國政府統治的頭幾年,也是二二八事件後臺灣省政府成立的第2年,尚在熟悉政制,在政局不穩定、資訊流通不發達的情況下,情有可原。

註1:文中林獻堂日記資料來源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灌園先生日記資料庫。
典藏品:馬面裙
典藏品:馬面裙
  臺灣閩籍婦女傳統裙子皆為圍裹裙狀,以兩片大小、花色、圖案相同的布幅製作而成,以腰帶連綴在一起,用以圍裹下身。通常以吸汗性佳的棉布作腰頭布接連裙幅,直接將裙子連成一長條狀,兩側附有圈耳及綁帶用以固定裙腰,前後側各有重疊之開口,前、後裙門為刺繡花紋之重點,長方形如馬面狀,因此通稱為「馬面裙」。

  馬面裙兩側多百褶形式,沿襲自宋代裙幅寬大的襉褶裙,裙幅越多,襉褶越細,因此有「百疊、千褶」的形容,而製作形態差異又有多種名稱:(1)百褶裙:裙門有剌繡裝飾,兩旁打褶不論褶數多寡,通稱為百褶裙。(2)魚鱗百褶裙:與百褶裙類同,但兩旁褶子處,每隔2至3公分縫—固定點,走動時會撐開如魚鱗狀。(3)月華裙:又稱「五彩裙」或「五色裙」,裙門有剌繡等裝飾,兩旁褶子處,以多種顏色拼接,形成多彩繽紛效果。(4)鳳尾裙:以緞布裁剪成劍帶條狀,在每條緞布上刺繡裝飾,再碎逗成裙;而裙門繡花,兩旁褶子部分鑲緄各色布條者也是鳳尾裙的一種。(5)滿花裙:繡裙的別稱,指裙門及兩側繡滿各種花樣圖紋的裙子。

  此馬面裙以水藍色絲緞製作,裙門四周與下襬鑲緄黑色絲緞,裙子兩旁作褶襉,以1.2公分寬黑色緞布作飾條,兩側各有2道褶襉飾條,每一道褶襉內刺繡花卉、蝴蝶,繽紛亮麗。裙門刺繡精彩豐富,以各色絲線刺繡折枝花卉、佛手、靈芝、梅花、蘭花、菊花、蝴蝶、寶瓶、琴棋書畫、八卦香爐、壽石等諸多圖紋,蘊含富貴吉祥的寓意,同時彰顯女性琴棋書畫樣樣通曉,以及知書達禮蕙質蘭心的閨秀氣質。此馬面裙應有經過修改,本來應為二幅相同的裙門與褶襉部份連綴成一方長裙,現僅存一幅裙門,藍色格子腰頭布應是後來修改製作時加上去的,而非原來的布料。

註1:資料來源為本館文物典藏資料庫系統(本件典藏號84-135)
 

臺灣人‧臺灣事

臺灣職業高爾夫球手先驅者 陳清水
臺灣職業高爾夫球手先驅者 陳清水
  「全日本オープンゴルフ選手権大会」(全日本高爾夫公開賽)自昭和2(1927)年舉辦第一屆,是日本國最高水準的高爾夫競賽之一。而在昭和12(1937)年的比賽中,陳清水以284桿獲勝,隔年林萬福以294桿取勝。這兩位是臺灣第一批至日本發展的高爾夫選手,而且和臺灣第一個高爾夫俱樂部「老淡水球場」(註1)息息相關。而陳清水先生也在2017年入選日本職業高爾夫球殿堂,以「台湾プロゴルファーの草分け」(臺灣職業高爾夫球手先驅者)介紹。
 

新書出版

臺灣省主席年譜-黃杰
書 名:臺灣省主席年譜-黃杰
發行人:張鴻銘
著 者:黃宏森、林文龍
出 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6年11月
定 價:新臺幣280元
臺灣省主席年譜-林洋港
書 名:臺灣省主席年譜-林洋港
發行人:張鴻銘
著 者:李澍奕
出 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6年11月
定 價:新臺幣350元
《臺灣文化志》
書 名:《臺灣文化志》
發行人:曾大福
著 者:伊能嘉矩
審 訂:陳偉智
出 版:遠足文化(大家出版)
出版日期:民國106年12月
定 價:新臺幣1500元(三卷,可分售)

 《臺灣文化志》乃日本人板澤武雄教授及小谷達吉等人依據伊能嘉矩先生(1867-1925)研究臺灣歷史文化的遺稿及資料編輯而成,為日治時期臺灣研究之代表作。

  伊能氏以畢生心力,赴臺灣各地進行田野調查,訪問當地耆老、首長,詳細記錄各族群的民情、風俗、語言、文化以及途中之經歷。本書計17大篇106章,內容涵蓋自有史書記載臺灣開始,至清代領臺,有關臺灣歷史、政治、經濟、軍事、教育、交通、對外關係、地理、風土民情、拓墾、理蕃等,全書分上、中、下三卷,於昭和3(1928)年刊行。上卷重點於荷蘭及鄭氏王朝時期的臺灣歷史,以及清朝對於臺灣的政治與軍事治理;中卷則以清朝統治下臺灣的教育、社會政策、民俗信仰、經濟治理與交通為論述之中心;下卷重點則為清朝統治下臺灣的對外關係、拓墾與理蕃政策,以及臺灣割讓與日本領臺等,約150餘萬字。

  《臺灣文化志》中譯本出版,最早乃於1985年由本館前身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委託諸多學者先進進行翻譯及校訂工作,是為初版;續於2011年再由本館研究人員等重新修訂文字及用語,而為修訂版;2017年適逢伊能嘉矩先生150週年冥誕,2018年逢《臺灣文化志》原書出版90週年,故推出全新審訂版,特聘研究伊能氏之學者陳偉智教授審訂全書、校正內容,還原原書的用語與史觀;並新增兩篇專文導讀:國史館吳密察館長〈伊能嘉矩的臺灣研究及其當代意義〉、及陳偉智教授〈《臺灣文化志》的形成史與接受史〉。另外,新書不僅具特色的書封設計及裝幀,在內頁編排上也將作者的原文、引文、作者夾註以及編者校註做更妥適的編排,使其有較高的可讀性。

本書專屬授權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版社)印行,歡迎洽該出版社購買,網址:
https://www.bookrep.com.tw



《臺灣文獻》季刊68卷4期
  《臺灣文獻》季刊68卷4期已發行,本期刊載【研究論文】3篇、【書評與研究討論】1篇、【田野調查與史料介紹】1篇、另【讀者來函】1篇,歡迎有興趣嘉義徐家家族史、日本時代產業、工業史的發展及民眾史學的社會大眾、專家、學者、學生參研。
 

館藏介紹

2017年11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
  2017年11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72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之志書、族譜、廟志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相關檔案】本館圖書室11月份編目上架圖書清單。
圖書室目前藏書九萬餘冊,歡迎各界人士蒞館閱覽。
《綠情懷舊-中興新村老照片專輯》
書 名:綠情懷舊-中興新村老照片專輯
編 者: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出版日期:1998
出版者: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索書號:677.955 9028 1998

簡介:

  1956年,臺灣省政府自臺北疏遷來到南投中興新村,在此之前,中興新村是一片荒原、墳塚及蔗園,當時,中興新村採用英國興起的「新市鎮」觀念,決定規劃成為一座花園城市,除了首開先例設置雨水、汙水下水道分流系統外,社區道路採囊底路等設計。中興新村從貧脊的土地重新建設,力求兼顧辦公室、宿舍、水電、交通、醫療、衛生、教育文化、康樂、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打造具有良好工作環境及居住條件的行政聚落。在這塊土地上,隨著省政府員工、員工眷屬及當地居民的生活所需,各項生活機能逐漸建設完備,呈現各式各樣中興新村的風貌,在這段歲月裡,交織了許多歷史回憶。

  本書乃本館前身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因逢五十週年慶,於1998年舉辦中興新村老照片展覽,對外公開徵集老照片,徵集年代為1951至1971年,涵蓋疏遷、景觀、建築、人物、交通、文教、生活等七個單元。之後,將參展老照片編輯成冊,並添加歷任省主席簡述。閱讀此書彷彿走進歷史的時光機,透過一張張老照片的呈現,使後人瞭解中興新村那段披荊斬棘的歲月,看到從1951年的荒蕪到1998年都市化的花園新市鎮的不同歷史風貌。

  本書內容包含:序文、本書專輯介紹、歷任省主席簡述、疏遷篇、景觀篇、建築篇、人物篇、交通篇、文教篇及生活篇。如景觀方面有省府中興門戶、夏季荷花剪影;建築方面有許多過去省府大樓、中興會堂、郵局、醫院;交通方面有公路局中興站及第一輛冷暖氣設備巴士;文教方面則有書香殿堂的圖書館老照片等。
 

館務訊息

106年原住民族專題講座:原住民族的飲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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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政一話春牛」展覽開幕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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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鄭文文、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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