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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臺灣文獻講座:從桃色之夢到貂山之越:臺灣古道自然史的研究與書寫
演講主題:從桃色之夢到貂山之越:臺灣古道自然史的研究與書寫
主講人:吳永華老師(作家、文史工作者)
時間:2022年6月16日(四)14:00-16:00(13:30開放入場)
地點:文獻大樓3樓會議室 

內容簡介:

  臺灣古道過往的研究與書寫大多著重於道路的開發治理沿革、人文風物踏查及路線遺址考證等範疇。

  吳老師則另闢蹊徑從乏人著墨的自然科學史角度切入,以臺灣東北部的宜蘭山區古道為場域,將清代及日治時期的動物、植物、昆蟲等採集家們,在沿途所締造的學術成果與田野故事進行深入的整理研究。

  並陸續出版《桃色之夢:太平山百年自然發現史》、《霧林之歌:宜蘭古道自然發現史》、《貂山之越:淡蘭古道自然發現史》等系列作品,三部曲共歷時八年完成,為臺灣古道研究擴展新視野,廣獲各界的肯定與迴響,精彩可期,歡迎社會各界蒞臨聽講。


臺灣文獻講座請至本館報名系統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ww.th.gov.tw/signup/。現場座位50個,敬請提早入座。

本年度臺灣文獻講座6場次講題及時間詳如附表。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樂舞文化面相的建構與省思:臺灣平埔原住民族的樂舞文化
專題名稱:樂舞文化面相的建構與省思:臺灣平埔原住民族的樂舞文化
主講人:林清財(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副教授)
時間:2022年6月23日(四)14:00-16:00(13:30 開放入場)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內容簡介:

  對一位傳統民族音樂學者的研究來講,最直接、簡單的方法就是背起錄音機,走入研究對象的人群當中,去觀察、記錄他們的音樂活動、聆賞他們音樂的美、領略他們對音樂的感知、定義與詮釋。問題的關鍵是,什麼才是我們研究的對象?是音樂本身?是該民族?我們的答案很明確,既要面對那群人,更要聆聽該族群的音樂。這種音樂對台灣原住民族群音樂似乎是個簡單的議題,但是對於平埔族的研究,它卻是考驗所有研究者的第一道難題,而且總是環繞研究者研究歷程中的夢魘。因此如何界定平埔族群的文化與音樂,便成為研究平埔族音樂的首要課題。

  音樂總是隨著時空遞移而展延,同時音樂文化也隨著該民族的變遷而轉化。無論在任何空間分布點上之研究,均只是一種時空的面相,因此追求永恆的文化原始面貌和文化全面性的認知,永遠不可得。平埔族群音樂情況的瞭解正是如此,雖然自1986年來,作者投入不少時間去學習認知,但作者總覺得所能解讀的太有限。今天,就來回顧一下平埔族群當中,特別是分布於南部地區五個縣市的西拉雅族群的樂舞文化談起,平埔族群的音樂到底是怎樣的面相呢?從歷史時空發展到今日被公認為漢化的民族,傳說、歷史文獻到研究者,他們如何面對這樣一個迷樣的族群樂舞文化的認知,又如何建構出該民族的音樂文化面貌?且讓我們從平埔族群的樂舞談起吧!

歡迎有興趣者蒞臨參加,教師及公務人員全程參與者,可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相關報名方式,請逕上國史館網站查詢。
https://www.drnh.gov.tw/p/423-1003-305.php?Lang=zh-tw
 

悅讀檔案

日治時期糖廠的剝削手段
  日本領有臺灣後,便開始積極發展殖民地經濟。日本政府也認為振興臺灣糖業爲彌補母國外貿逆差以及達成臺灣財政自足、解除國庫負擔的必經途徑。當時世界大勢正處於列強劇烈衝突之際,軍部也認為日本帝國必須採取自給自足的相關財經政策。於是臺灣糖業遂成爲當時殖民經濟發展政策的重心所在(註1)。

  為振興糖業,臺灣總督於1902年3月28日向內務大臣提請有關制定臨時臺灣糖務局官制及附屬令之案。其理由書〔圖1〕為:
  若對本島蔗園之耕作及製造方法施以改良,則可期待製糖額今後數年將不難增加數倍。且為促使其改良而收預期之成果,勢必要施行特殊之獎勵方法,同時必須設置特別機關使其掌理有關之事務。是以提出本案(註2)。

  1902年6月19日糖務局開始運作(註3)。直到1911年10月24日廢止臨時臺灣糖務局為止(註4)。該機構致力獎勵並發展糖業。其中尤以「原料採取區域」的設計最具創意。在該機構的獎勵下,日本糖業資本開始進入臺灣,但由於西部臺灣土地所有權已被本地地主佔有,難以採取西方殖民地盛行的大規模集中土地、雇傭生產的殖民栽植農場式經營模式。只得依照總督府的策畫,採取「製糖場原料採集區域」的方式,向家庭農場收購甘蔗原料。即在區內,日本糖業資本成爲唯一的買主,享有收購的壟斷權,透過契約耕作從本地家庭農場取得廉價原料(註5)。

  總督府於1905年6月7日府令第38號制定「製糖場取締規則」。第三條規定:「臨時臺灣糖務局長一經允准開設製糖場或其變更時,隨應酌定採取原料之區域。在前項原料採取區域內非經臨時臺灣糖務局長允准者,一概不得設置糖廍。」(註6),而同年11月2日以府令第82號改正第三條第二項為:「在前項原料採取區域內依照以往結構之糖廍不得經營製糖業,或於其區域內買入甘蔗。但經臨時臺灣糖務局長允准者不在此限。」,如〔圖2〕(註7)。

  又於1906年12月22日以府令第80號改正該規則第三條第二項為:「在原料採取區域內未經臨時臺灣糖務局長允准者,不得設立依照以往結構之糖廍。原料採取區域內之甘蔗未獲臨時臺灣糖務局長允准者,不得搬出區域外,或供作砂糖以外之製造用原料。」又加上第五條「違背第一條第一項及第三條第二項第三項者,處二百圓以下之罰金。」,如〔圖3〕(註8),這些修正的規定意味著總督府有意偏袒新式糖場,並企圖使本地的舊式糖廍日趨淘汰。

  自從1905年11月製糖場取締規則改正後,總督府對官准設立的新式製糖廠指定原料採集區域,區內禁止設立糖廍,並不准區內蔗農越區出售甘蔗。在政治力量的直接干預下,該制度賦予新式大規模製糖場市場壟斷權,不僅大幅削弱了蔗農的議價能力,也抑制了中小型糖場競爭原料的可能性。蔗農雖然保留選擇作物的自甶,但僅存的選擇是放棄現金作物甘蔗的生產,返回維生作物(如米、甘藷)的生産。但在積欠製糖會社債務的壓力下,改變作物極為困難(註9)。

  在「原料採集區域」的限制下,甘蔗價格由糖場片面決定。至於糖場採取的甘蔗收購價格卻與國際市場的糖價無關,竟採用使單位蔗田收入與在來米田收入看齊的米糖比價機制,即是以單位面積之甘蔗收穫總價格與同面積的米作收穫總價格相等爲原則(註10)。蔗價事實上是受米作部門農民的維生收入所決定,如此糖業資本遂取得廉價的原料降低生產成本。

  依照馬克思的資本論,勞動力的交換價值是由再生產這種勞動力所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設定的。這種再生產要依照一定的生活水準,並讓勞動者有一定的能力參與到工作過程當中。資本家以維生水準來定義工資,就是完全剝奪勞動者的剩餘價值。在殖民政府與日本糖業資本聯手設立的價格決定機制運作下,日本糖業資本得以迅速積累並發展起來。但即使甘蔗價格由糖場片面決定,若本地家庭耕作制的生產力逐步提升後,甘蔗產量也會增加,照理說蔗農所得應該也會有提升的可能才對。

  賴和的小說〈豐作〉(註11),就否定了這種可能性。主角添福於整年辛勤耕作、除草、施肥後獲得豐收時,糖業會社卻在磅秤上作手腳,再加上扣除品質差的部分,使得蔗作成績約減了五分之二。這使得他原本想要替兒子娶媳婦的夢想幻滅,五個月的春糧亦無著落。結果還是僅能維生而已。


備註:
註1:柯志明,《米糖相剋─日本殖民主義下臺灣的發展與從屬》(臺北:群學,2003),頁67。
註2:「臨時臺灣糖務局官制中改正(敕令第一六三號)並ニ臺灣總督府職員官等俸給令中改正(敕令第一六四號)ノ件」(1902-02-26),〈明治三十五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甲種永久保存第一卷皇室儀典官規官職〉,《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707008。
註3:「臨時臺灣糖務局事務開始(告示第八○號)」(1902-06-11),〈明治三十五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甲種永久保存第三卷官規官職〉,《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709024。
註4:「臺灣總督府官制中改正」(1911-10-24),〈明治44年10月臺灣總督府報第3356期〉,《臺灣總督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3356a009。
註5:同註1,頁17-18。
註6:「製糖場取締規則」(1905年06月07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1764號〉,頁10-11。《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1764a001。「製糖場取締規則」(1905年06月08日),〈府報抄譯第478號〉,頁1。《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1764a001。
註7:「製糖場取締規則中改正」(1905年11月02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1858號〉,頁4。《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1858a001。
註8:「製糖場取締規則中改正」(1906年12月22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2102號〉,頁63。《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2102a001。
註9:同註1,頁71-73,113。
註10:同註1,頁139。
註11:賴和,〈豐作〉,《新編賴和全集 貳 小說卷》(臺北:前衛,2021),頁275-285。
 

民俗文物小常識

進香旗
進香旗
  進香旗為隨香客隨神明進香所持之旗幟,一般多作三角形繡旗造型,頂端有小葫蘆裝飾,旗面上繡有神明名號和龍、鳳圖案,上下飾以流蘇,另又在上端加上一條劍帶,書明進香年份與目的地的宮廟名稱。進香旗是隨香客個人或家庭參加進香活動的主要信物,進香活動開始前要先向宮廟登記索取,向主神稟示隨香之意願,然後在進香時跟隨神駕。
 

臺灣人‧臺灣事

醫學及道德教育的倡導者─李鎮源
醫學及道德教育的倡導者─李鎮源
  李鎮源(1915.12-2001.11),今高雄市橋頭區人,1915年出生。10 歲時父親過世,由母親獨力撫養成人。中學就讀於臺南州第二中學(今臺南一中),後因成績優異保送臺灣總督府臺北高等學校。高等學校畢業後,1936年,順利考進臺北帝國大學醫學部,成為首屆的學生。進入醫學部,第1 年的暑假發表〈胎兒骨骼成長過程的研究〉一文,在臺灣醫學雜誌上刊出。二年級時,修讀杜聰明的藥理學後,從此持續參與各項藥理學的討論會和實驗(註1)。

  1940年,李氏從醫學院畢業,受杜聰明感召,進入藥理學教室擔任助手。杜聰明規定門生的論文必須做完一篇中藥研究,然後在蛇毒、鴉片2項中再擇一做研究。李氏追隨杜聰明從事藥理學研究的啟蒙時期,以「苦蔘子治療下痢」的藥理研究,發現到苦蔘子中的糖甘類可以殺死阿米巴原蟲,因而揭開了幾千年來中藥苦蔘子治療痢疾之謎。1945年,發表〈鎖鏈蛇蛇毒的毒物學研究〉,是世界醫學界第1 篇解開鎖鏈蛇蛇毒致死原因之論文,並以此項優異研究成果,獲得臺北帝大醫學博士學位,從此開啟往後將近半世紀與蛇毒研究為伍之歲月(註2)。

  1952年,李氏獲得美援會的贊助,前往美國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醫學院深造。本想學習血液循環的研究方法,由於只有1年,期限太短,指導老師史密特(Carl F. Schmidt)建議改為研究肺循環(pulmonary circulation)的相關機制。結束賓州大學的研究後,李氏轉往底特律的韋恩州立大學(Wayne State University),在醫學院生理學科的西格斯(Walter H. Segeers)教授實驗室訪問兩個月(註3)。 回到臺灣,因杜聰明辭職,全權擔負起臺灣大學藥理學研究室的領導工作。越戰期間,由於美軍在越南沼澤森林中經常碰到毒蛇,美國陸軍研究發展部便特別委託李氏,專門針對溝牙科蛇毒進行研究。1963年,李氏和張傳炯合作,首度分離出雨傘節蛇毒中致死的兩種神經毒素,揭開過去醫界無法理解的蛇毒神經毒素的作用機制,使神經生物學獲得重大突破,該研究成果引起了全世界藥理學界的震撼(註4)。

  李氏歷年來發表的論文達百餘篇,不僅領導臺灣藥理學研究,也是國際知名的蛇毒研究權威。1969年,榮獲教育部學術獎。1970年,獲選為中央研究院生物組的院士。1972年起,擔任臺大醫學院的院長。在政治與外交動盪不安年代,李氏認為,在學術上奠定國際地位,是臺灣唯一的出路。因此,即便是自掏腰包遠赴重洋,也一定要在國際會議上發表成果,展現臺灣研究實力。1976年,榮獲「國際毒素學會」頒發的最高榮譽「雷迪獎」(Redi)。1979年,李氏應德國Springer 出版社編輯委員會的邀請,主編1本多達1,000 多頁的《實驗藥理學-蛇毒》專書,奠定在蛇毒研究的國際地位,贏得「蛇毒大師」的美譽,並確立個人在國內外崇高不朽的學術地位。1985年,被選為「國際毒素學會」會長(註5)。

  為了國內學術水準之提升,1982年,李氏創立「中華藥理學會」;1987年,成立「中華民國毒理學會」,並各擔任第1、2 屆理事長。1986年1 月,李氏自臺灣大學醫學院退休,被聘為名譽教授。由於其對國內醫學教育與學術研究之卓越貢獻,同年獲頒授聯合醫學基金會第1 屆「醫學貢獻獎」、行政院「傑出科技人才獎」及臺美基金會「科技工程獎」。李氏退休後,仍非常關心且熱衷參與各項學術活動,1999年,擔任亞太藥理學大會榮譽主席(註6)。

  李氏在白色恐怖時期,曾目睹同窗好友因關心國事而犧牲生命,深深覺得民主自由之可貴,並對早期未能協助好友而耿耿於懷。退休後,正值國內社會運動與民主化運動活躍時期。1990年3 月的學運,李氏第一次參加靜坐,1991年9 月,與10 多位醫學院同仁到土城看守所探視李應元與郭倍宏,走出關心臺灣社會、政治的第一步;10 月,接受「一○○行動聯盟」之邀請,參與連署並以「反閱兵行動」訴求,為反對運動作一成功的示範,終使立法院通過廢除刑法第100 條(註7)。

  李氏之崇高學術地位,促使醫界人士之覺醒,1992年,發起成立「臺灣醫界聯盟」,期許聯盟能發揮過去「臺灣文化協會」醫界所扮演「救人濟世」之傳統。自此走出研究室,踏進臺灣社會,不遺餘力地參加各項社會民主運動,如積極推動「臺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反核運動」、「教育改造」、「一中一臺」、「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並成立「建國黨」擔任黨主席(註8)。

  2000年5 月20 日,李氏被聘為總統府資政。2001年5月20日,續聘為總統府資政;5月27日,獲頒象徵致力推動本土文化的「賴和特別獎」,當時已因病住進臺大醫院,仍堅持坐著輪椅親自受獎,並用顫抖的聲音一再叮嚀臺灣所有的醫師要重視醫德,並呼籲學界要讓臺灣文化重生(註9);11月因氣喘併發肺炎逝世於臺大醫院。

  李氏的一生可以「學術真理的堅持」、「對臺大醫學院的獻身」,以及「對臺灣的熱愛」3 個層面去概括,但貫穿其間最單純的原則是對「真理的堅持」,因為單純對真理的信仰,不擅或不屑權謀,常保赤子之心,在當今以成敗論英雄及以權謀巧取豪奪的社會及醫學界彌足珍貴(註10)。2001年11 月14 日,以「綜其生平,碩學清徽,望重杏林;老成謀國,朝野咸欽」,總統明令褒揚(註11)。

註1:宋瑞珍,〈蛇毒大師李鎮源院士〉,《科學研究》第361 期(2003.1),頁71-72。
註2:朱真一,〈臺灣醫界典範(3):堅持是非、正義及嚴謹的李鎮源教授( 一):前言及戰前的生涯背景〉,《臺灣醫界》第57 卷第6 期(2014.12),頁63。
註3:曾永莉,〈為生命留下腳印的人〉,《中央日報》,1987 年11 月23.24 日,第10 版。
註4:李明瑱、林靜靜,〈醫學及道德教育的倡導者─李鎮源〉,謝雅惠、張雲龍、王淑珍執行編輯,《教育愛:臺灣教育人物誌V》( 新北:國家教育研究院),頁135-138。
註5:李明瑱、林靜靜著,《臺灣的良知─李鎮源教授:蛇毒大師、醫界良心、民主運動的領航者》( 臺北:商周出版,2002),頁26-55。
註6:黃國城、程文燕、劉昭吟採訪撰稿;程文燕整理,〈李鎮源和他的蛇毒研究生涯〉,《科學月刊》第16 卷第11 期(1985.11),頁810-814。
註7:參見李瓊月著《臺灣醫界大師─李鎮源》( 臺北市:玉山出版公司,1995)
註8:鄧哲明,〈李鎮源院士生平事略〉,林世嘉總編輯,《臺灣醫界聯盟基金會10 週年暨懷念創會會長李鎮源院士特刊》( 臺北:臺灣醫界聯盟基金會,2002),頁19。
註9:楊美珍,〈中研院士李鎮源 獲頒賴和特別獎〉,自由電子新聞網,中華民國90 年5 月28 日,http://old.ltn.com.tw/2001/new/may/28/today-c5.htm (2017/1/2)
註10:蘇益仁,〈真理的領航人─悼李鎮源院士〉,財團法人醫界聯盟基金會,http://www.mpat.org.tw/pub/LIT_6.asp?ctyp=LITERATURE&pcatid=0&catid=1765&ctxid=1767&single=Y (2017/1/2)
註11:《總統府公報》,第6429 號,2001 年11 月21 日,頁44。
「臺灣省立共濟醫院」前世與今生
「臺灣省立共濟醫院」前世與今生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位於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今即將成立80個年頭。回顧其歷史沿革(註1),最初發展是:
1943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共濟組合病院於城南(今現址)成立。
1945年,改為臺灣省立共濟醫院,隸屬行政長官公署衛生局。
1947年,易名為「臺灣省立臺北醫院城南分院」。

  從「共濟組合」到「共濟醫院」,名稱過渡的很順暢。日文的「共濟組合」一詞,相當於互助會、福利委員會性質。日治時期各行業產生不少共濟組合,在官方的臺灣總督府旗下,就有警察共濟組合、鐵道職員共濟組合、交通局遞信部共濟組合、營林共濟組合、專賣局共濟組合等,地方上則有農牛共濟組合,駐臺軍隊也有海軍共濟組合。組織較為龐大的共濟組合就會集資興建宿舍、醫院等,如鐵道職員共濟組合,就成立臺北鐵道醫院、松山診療所、彰化診療所、花蓮港診療所等(曾設高雄診療所),海軍共濟組合在岡山設醫院、澎湖設診療所等。

  財團法人臺灣專賣協會於1941年12月,在城南地區動土(臺北市兒玉町四-五0番地,共756坪),經過一年十個月的時間,於1943年9月30日竣工,隔日臺灣總督府以訓令26號公佈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共濟組合醫院規程,署名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長佐治孝德,同年10月18日開幕。

  依照組織章程(註2),其職員有:院長一名,由專賣局長任命;醫長6人、事務長1名、藥局長1名、醫員1名、副手3名、看護長1名。雇員有書記6名、醫院取締2名、看護婦12名、看護婦見習2人。設置內科、小兒科、外科、眼科、耳鼻科、產婦人科、齒科、物療科共8科門診。診療費至少一圓,專賣局共濟組合會員、扶養者之家族成員就醫時,可以獲得補助(12月修改章程,加上應召軍人及家屬)。醫院平日、星期六上午營運,夜間無門診。

  專賣局共濟醫院的首任和唯一一任院長村上忠美,1908年生,日本愛媛縣人,1938年取得日本九州帝國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專長為外科,到私人醫院服務一年後回母校醫學部任副手。1941年6月30日,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邀請其為庶務課醫務囑託,月俸300圓(專賣局和專賣協會各出一半)(註3),並於1942年2月24日正式就任(註4),當時共濟醫院正在興建中,專賣局此前也沒有醫務囑託職位,此次派任就是決定由村上擔綱院長一職,1944年底村上忠美敘高等官五等四級俸(註5)。

  共濟醫院開幕後,8個科別中,除物理治療科由副手主持外,其他科別都由專科醫師主持,在職務上為「醫務囑託」,職稱為「醫長」。根據開幕後第一季的資料,平均每日看診人數內兒科57人、外科24人、眼科25人、耳鼻科47人、產婦人科10人、齒科21人,共184人(註6)。因為「內兒科患者頗多」,且為維持首都圈醫療量能,因此擬增聘一位內科醫長(囑託),而所選擇的人選,是時任臺北帝大醫院助手的臺灣人莊金座。而在開幕同時,雖由村上忠美院長兼主持外科,但也請一位臺灣人蘇金波(醫員)協助外科醫務。

  莊金座是臺北人,1914年生,1936年臺灣總督府臺北醫學專門學校畢業並取得醫師執照,同年7月任臺北醫院內科囑託,後因臺北醫院改制,1938年在臺北帝大擔任內科副手、講座及醫務囑託。1944年12月,獲聘進入共濟醫院(註7)。蘇金波是新竹人,1918年生,1941年臺北帝大附屬醫學專門部畢業,專長為外科,同年取得醫師執照,後曾在臺北赤十字醫院、總督府宜蘭醫院服務,1943年10月,進入共濟醫院(註8)。

  日本投降後,共濟醫院在接收的空窗期,先由行政長官公署第二課課長賴尚和暫代院長一職,繼而派汪心汾正式接任院長(註9)。汪心汾是安徽桐城人,1910年生,北京協和醫學院博士,原在資源委員會所屬醫院任職,來臺後先接掌共濟醫院,之後又任省立臺北醫院院長等(註10)。賴尚和則是嘉義人,1899年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畢業,並獲京都帝國大學醫學部博士,專長為內科。1932年在杜聰明研究室擔任講師,隔年推薦入總督府癩病療養所樂生院服務(組織上為今日的樂生療養院,但地址多次搬遷)。戰後任長官公署衛生局第二課課長兼樂生療養院院長,1946年調至臺灣大學,後獲聘為教授,是癩病研究的重要學者(註11)。

  從專賣局共濟組合醫院給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的交接清冊來看(註12),醫師身分的除了莊、蘇兩位臺灣人外,物理治療科副手、齒科副手都是臺灣人,而物療科副手凌金叢資歷是「X光訓練班畢業」,戰後改任技術員(註13)。其餘的藥局副手(藥劑師)為臺灣人,藥局長、事務長則為日本人,護士則是臺日都有,交接的人員有診療處11人(奏任級醫長7人、醫員2人、副手2人)、藥局2人、護士20人(8位見習)、事務處12人,可見醫院規模其實不小。如根據1945年8月17日「臺灣總督府醫院官制職員配置定員改正」(註14),各地方醫院(無臺北)官制調整情形,「醫長」(醫官)的人數新竹、臺南、高雄6人,而臺中、嘉義、花蓮5人,其他都不足4人,規模都不如共濟醫院。

  1945年12月6日,賴尚和與汪心汾交接共濟醫院,在交接名冊中讓人眼睛一亮的是,交接藥品的人是張國周,在日治時期就因為其所開發的「張國周強胃散」,在臺南頗具知名度,直到現在還在市面上流通,成為臺灣老一代人的共同記憶(註15)。張在戰後北上臺北,先在長官公署衛生局擔任第四課課長,主管藥品,課長做沒三個月就轉任衛生局視察。令人好奇的是,根據長官公署的核薪資料,張國周和賴尚和擔任衛生局四課、二課課長時,賴尚和是博士、薦任資歷13年,張國周是醫專、委任資歷2年,賴尚和薪水320圓,張國周300圓(註16)。1946年5月16日張調任共濟醫院藥房主任時,也是敘薪300圓。同時間各省立地方醫院的藥房主任,薪水不會超過200圓,而張的薪水跟共濟醫院醫務長莊金座的320圓也相差不多(院長汪心汾則是460圓)。張國周在日治時期曾有捐贈皇軍物資、擔任過臺南商工議所議員等親日工作(註17),而且在公務年資不足、省籍薪資差異等因素下還能有如此高薪,可能受其經商時期累積的民間聲望所致(註18)。

  從1946年3月9日的簽呈中,共濟醫院的臺籍員工除幾位護士離職外,其餘全數留用(註19)。而日籍人員多數離職返日,醫師中僅耳鼻科的石原文雄留下到同年10月遣返。最初醫師只有外科汪心汾、蘇金波;內科莊金座及石原共4位,在5-8月間陸續增聘了內科李敏然(9月離職)、蕭華銓、外科謝桂林、邱德芳、林東輝、齒科薛嘉祥、醫師吳進益、林忠實等(皆臺灣人),9月補上一位外省人(福建惠安)醫師孫發。主管部分,有總務主任葉光地(福建人)、會計主任徐德成(江蘇人)、陳昭常(福建林森人,徐才上任一個月就調走),其他人員包括會計佐理員、辦事員、幹事等。

  1946年底,原臺北帝國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改制為省立臺北醫院,在12月2日,准由共濟醫院院長汪心汾兼任臺北醫院院長一職,而1947年2月,包括葉光地、張國周、陳昭常等主管也調派省立臺北醫院,1947年4月26日,民政處長周一鶚簽准省立共濟醫院改隸省立臺北醫院(註20),並改名為省立臺北醫院城南院區。這時的醫務規模已有醫師10人、檢驗員2人、技術員4人、助產士1人、護士長1人、護士15人、藥劑師3人、病床40張。

  臺灣省立共濟醫院從1945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日本專賣局共濟組合醫院開始,到1947年4月改隸為止,存在時間和行政長官公署差不多。之後歷經改制,列入臺北市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但不是2003年SARS事件封院的和平院區(在中華路上)。福州街原址在1973年改建為臺北市立婦幼醫院,設置200張婦幼病床,專為提供婦產科、小兒科醫療服務為主之婦幼醫院(註21)。

註1:〈沿革〉,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網站,網址:https://tpech.gov.taipei/mp109161/cp.aspx?n=83CDEC85DA5BC998&s=5ADB01582332BC2E
註2:〈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共濟組合醫院規程〉,《臺灣總督府檔案》,典藏號:00104478040。
註3:〈囑託村上忠美採用〉,《臺灣總督府檔案》,典藏號:00112518032。
註4:〈府報〉,第4426號,1942年2月26日,典藏號:00112523169。
註5:〈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報〉,第392號,1945年1月15日。
註6:〈莊金座囑託採用(醫務)〉,《臺灣總督府檔案》,典藏號:00112539035。
註7:同註6。
註8:〈蘇金波〉,《臺灣總督府檔案》,典藏號:00112629274
註9:〈共濟醫院院長汪心汾派任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典藏號:00303231001003。
註10:章子惠,《臺灣時人誌》(臺北:國光出版社,1947年)
註11:范燕秋,〈賴尚和〉,《續修臺北市志、人物志社會與文化篇》(臺北市政府,2014年)。
註12:《臺灣省立共濟醫院移接清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典藏號: 00326620129001。
註13:〈省立共濟醫院醫務長莊金座等15員任免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典藏號:00303231002012。
註14:《臺灣總督官報》,1007號,1945年8月17日。
註15:〈品牌故事〉,「張國周官方網站」,網址:https://changkuochou.com.tw/about。
註16:〈衛生局課長員賴尚和等5員核薪案〉,臺灣長官公署檔案,典藏號: 00303231048018。
註17:《臺灣日日新報》,1937年10月8日,版5;《臺灣日日新報》,1942年6月16日,版2。
註18:〈天字第一號藥師(下)〉,《藥師週刊電子報》,第2237期,2021年11月7日。網址:https://www.taiwan-pharma.org.tw/weekly/2237/2237-4-2.htm
註19:〈省立共濟醫院醫務長莊金座等15員任免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典藏號:00303231002012。
註20:「共濟醫院改隸臺北醫院分院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典藏號:00301200057001。
註21:〈沿革〉,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網站,網址:https://tpech.gov.taipei/mp109161/cp.aspx?
n=83CDEC85DA5BC998&s=5ADB01582332BC2E
   

館藏介紹

《臺灣風俗誌》
《臺灣風俗誌》
書名:《臺灣風俗誌》
著者:片岡巖
出版者:臺灣日日新報社
出版日期:大正10(1921)年2月
索書號:R/538.827/2272/
《臺灣省主席年譜 林洋港》
書名:《臺灣省主席年譜 林洋港》
編著者:李澍奕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17年11月
定價:新臺幣350元
簡介:

  林洋港1927年出生於臺中州新高郡魚池庄頭社(今南投縣魚池鄉頭社村),為家中第三子,14歲時至日本求學,1944年於日本昌平中學畢業後,返回臺灣工作與結婚,並在1947年考上臺灣大學政治系,1951年畢業。

  林洋港先生1972年即進入省政府擔任4年建設廳長,後於1978年6月12日接掌省政,至1981年12月5日轉任內政部長止,在省府服務7年多。其公務生涯是從最基層的科員開始,於南投縣政府升任課長、秘書,後經過選舉成為南投縣長,之後任省政府建設廳長、臺北市長,獲提拔為臺灣省主席,再進入中央政府擔任內政部長、行政院副院長,最後在司法院長任內退休,長達43年。其在建設廳長任內為「十大建設」年代,負責開發陸海運交通建設以及水利防災工程。任內遭逢石油危機,因此負責推動「家庭即工廠」業務。在榮升省主席時,又逢中美斷交、黨外運動興起,推動高雄、新竹、嘉義升格、全面推動基層建設方案、地方基礎文化建設、改善山地原住民生活等等重大事跡。擔任司法院長時恰逢解除戒嚴、動員戡亂和開放黨禁、報禁等事件,對司法改革和修憲頗有貢獻。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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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石拓藏珍」補遺(一): 南投藍田書院復立「新建南投藍田書院碑記」採拓記事
  位在南投縣南投市之「南投藍田書院」,於清道光11(1831)年由彰化縣轄下南投縣丞朱懋倡建,至道光13(1833)年落成。書院原址坐落當時之南投街康壽庄「大菜園」,落成同時立有「新建南投藍田書院碑記」一方。而後迭經天災人禍、物換星移,曾經歷兩度遷建,分別於清同治7(1868)年遷至三民里藍田街(現今南投縣警局南投分局北側),再至日治大正6(1917)年易址於崇文里文昌街,即今之書院現址。
《淡水廳志》雕版-卷四
  《淡水廳志》成書於同治10(1871)年,前後40年歷經至少3次修志,全書有16卷,雕版約273片,本館典藏數量高達220片之多,為臺灣少見的清代方志版片。
2022年4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
  2022年4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16種16冊、期刊計20種20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書刊。
 

館務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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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黃宏森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劉仁翔、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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